2019年度洪江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洪江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洪江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洪江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爱卫办)、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导中心)、医政医管、中医药管理和综合监督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卫校、卫生核算中心、健康教育所5个事业单位;另设有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区编制文件规定,局机关行政编11个,机关事业后勤编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15个(含参公管理3个)。
2019年末,本局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编在岗2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公益性岗位7人、聘请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769.67万元,比2018年减少295.49万元,减少14.31%。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计2087.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6.64万元,增加15.28%,主要原因为增加重精监护以奖代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奖扶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6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84万元,占98.31%;其他收入29.83万元,占1.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8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5万元,占18.63%;项目支出1698.4万元,占8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39.84万元,比2018年增加15.53万元,增加0.9%。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52.1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85.61万元,增加39.93%,主要原因为增加重精监护以奖代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奖扶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5.61万元,增加39.93%,主要原因为增加重精监护以奖代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奖扶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9万元,占1.36%;卫生健康(类)支出2010.94万元,占97.99%;农林水(类)支出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10.33万元,占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371.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680.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重精监护补助、计划生育协会、卫生健康事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关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6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4.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9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4次、来宾558人次,主要是督查及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因物价上涨同比2018年度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上升95.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087.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184.5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9.58万元,降低43.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洪江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整体
支出预算绩效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19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括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爱卫办)、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导中心)、医政医管、中医药管理和综合监督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卫校、卫生核算中心、健康教育所5个事业单位;另设有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区编制文件规定,局机关行政编11个,机关事业后勤编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15个(含参公管理3个)。
2019年末,本局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编在岗2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公益性岗位7人、聘请人员2人、遗属人员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08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5.64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我局卫生核算中心负责下拨给辖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以不纳入我局部门决算。2019年度我局卫生核算中心拨付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400.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区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388.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健康局离休人员工资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39.9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重精监护补助、计划生育协会、卫生健康事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关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69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协会支出。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1.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重精监护以奖代补、计生协会、公益性岗位、卫生健康事业、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等项目支出。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支出45.42万元,主要用于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项目支出。
4.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28.7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协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关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项目支出。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0.0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支出。
6.农林水扶贫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项目支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和管理情况。
局公卫办和区级专家指导机构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年度绩效考核、日常督查、指导、培训工作。局卫生核算中心负责按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督查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组织和管理情况。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扶对象的新增、正常退出、奖扶标准变更等工作由乡街计生办负责初审,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负责复审并上报省市审批。奖扶对象经省级审批通过后,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负责制作“年度奖扶资金发放表”,由局规划财务信息股报送区财政局社保股复核,区财政局社保股筹集资金后拨付给区卫生健康局,再由区卫生健康局拨付给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采用“直接打卡到人”的方式发放。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社保局和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四、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1.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实施社区居民慢性病系统管理模式。充分结合健康体检、临床资料以及主动上门服务,规范建立健康档案,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定期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加强疾病防治专题健康教育宣传。结合卫生宣传日在区内设点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摆放系列展板,编印发放各种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宣传资料,邀请专家接受群众的咨询,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2.完成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确保独生子女家庭保健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时足额发放,从经济上给予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家庭扶助、补助、关爱,使他们得到了经济实惠和感受到了政府关心,提高了支持计生工作人群的积极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委托洪江区财政局统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