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
洪区环字〔2021〕2号
局各股、室、站、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组于4月6日进驻怀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做好督察各项具体工作,根据《洪江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具体工作,成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七个专项工作组的工作。
组 长:邓 雄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楗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谢 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早建 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易思礼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邱露生 环保督察协调股负责人
陈俊杰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负责人
陈 韬 行政审批股股长
文 炬 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王 瑜 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段水萍 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梁晶星 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李 彪 生态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张 莉 生态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二、设立七个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组下设综合保障组、资料文件组、现场核查组、宣传舆情组、服务保障组、安保维稳组、追责问责协调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保障组
组 长:刘 楗
副组长:邱露生、易思礼
成 员:文 炬、梁晶星、胡海波、王 芳、覃有源
工作职责:
1、配合区综合协调组协调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事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市协调联络组在洪期间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
2、配合区综合协调组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市协调联络组与区工委、区管委领导沟通,负责协调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走访问询,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3、负责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转办、反馈,负责有关会议记录,汇总各组工作情况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综合情况上报区工委、区管委。
4、负责汇总并及时报送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5、负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的协调、通知、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股室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督查组督察期间电话接听、传真接收、信件处理以及相关信访事项处理;
7、负责跟踪收集督察工作情况;
8、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刘 楗
副组长:易思礼、邱露生
成 员:梁晶星、陈 韬、覃有源
工作职责:
1、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资料的转交留存,负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调阅有关资料的对接工作;
2、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汇报、领导讲话等材料;
3、配合区资料文件组做好督察动员会、汇报会等会议筹备工作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核查组
组 长:范早建
副组长:陈俊杰、文 炬、王 瑜
成 员:肖 军、段水萍、李 彪、张 莉、吴志强、易 芦、肖立鹏、向红运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市协调联络组办理来电来信查处等工作;
2、负责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的核查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并及时报送信访问题整改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
3、负责督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情组
组 长:谢 勇
成 员:陈 韬、易思礼、覃有源
工作职责:
1、配合区宣传舆情组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市协调联络组在洪督察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2、配合区宣传舆情组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的报道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
3、配合区宣传舆情组做好制定网络舆情方案,及时收集分析网络舆情动态,编发舆情专报;
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 楗
副组长:易思礼
成 员:覃有源、杨菊兰、王 芳
工作职责:
1、负责沟通、协调、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市协调联络组在我区督察期间的食宿安排、办公设备、生活用品以及办公室、会议室和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督查期间传真接收工作;
3、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访维稳组
组 长:范早建
副组长:陈俊杰
成 员:肖 军、张 莉
工作职责:
1、配合区信访维稳组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2、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信访接待工作;
3、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问责协调组
组 长:刘 楗
成 员:邱露生、易思礼
工作职责:
1、配合区问责协调组做好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信访件、通报的典型案件以及领导交办重点案件督办问责的协调配合工作;
2、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立工作联络机制
要对照区配合督察工作联络机构,建立相应配合工作机制,配合做好督察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有序开展。搞好信访交办件的承接以及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股室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责任感、紧迫感。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工作组要按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各负其,要责协同配合、高效运作,工作不推诿、不讲价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工作作风。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立查、立改、立报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承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明情况,按时间节点上报查处情况。督察期间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究协调相关事宜。
(四)严肃工作纪律。督察期间,要做到专人专岗,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所有需上报的材料(含电子档、纸质档)均需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后方能上报。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保密规定。督察期间,所有工作组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离开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有特殊情况的一律按程序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同时告知去向及时限。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