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料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料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376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物料输送管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105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园区内,物料输送管道平面总长度1685米,输送物料包括热纯水、常温纯水、浓水、一次水、蒸汽、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液碱、盐酸、盐水、氢气、氯气、天然气,共13根物料管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区等临时施工占地设置必要的截排水、拦挡、临时覆盖、整地及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项目施工粉尘及设备车辆废气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试压废水收集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洪江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洪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开挖渣土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零碎焊条、保温材料废料、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油漆桶、废含油抹布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 6、电离辐射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工程采用X射线探伤机对焊接完毕的管道进行探伤检测。检测期间应将辐射源区域控制区和监督区,拉警戒线,设置清晰可见警示标识,安排安全员负责警戒和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7、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