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蒸汽节能生物质锅炉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洪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蒸汽节能锅炉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376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蒸汽节能生物质锅炉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蒸汽节能生物质锅炉及配套仓库项目位于湖南怀化市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8t/h生物质锅炉、三个丙类仓库以及一个检修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利用新征用地进行建设,施工期进行锅炉的设备搭建,仓库的修建。设备安装工序和仓库的修建将产生设备噪声、生活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一、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其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应防止含油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因施工范围较小,设置临时沉淀池,隔油沉砂处理后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抑尘。 二、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噪声。为了减小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质量产生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单位应该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在白天施工,避开周围居民点正常的休息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或夜间禁止使用挖掘机等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优化施工机械布置位置。 三、固废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该部分垃圾由公司回收利用。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含油抹布等危废统一收集后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收集后送往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现场施工人员在设备安装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大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排放的废气。 以柴油为燃料,会排放含有CO、NOx等尾气,该排放量较小。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尽量做到:对于施工中使用的容易产生扬尘的泥沙等物料,应设简易棚或遮盖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路面和现场工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尽量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减少抛洒,对于散落在路面上的泥沙等建筑材料要及时清扫。 五、运营期环境管理 该项目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系统+SNCR脱销,此废气治理措施落实后,废气排放均能达到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测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