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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清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中药材酿造酒、4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公示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10:52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清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中药材酿造酒、400吨白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2248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662024613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清纯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中药材酿造酒、400吨白酒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河滨路办事处长寨路24号

建设单位

怀化清纯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怀化清纯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在原湖南银杏王酒业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吨中药材酿造酒、400吨白酒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265.7m2,总建筑面积3949.26m2,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建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中药材酿造酒和白酒生产车间、改造2.5t/h生物质锅炉、建设酒糟处理间及配电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该项目生物质锅炉采用湿法除尘设施处理后,确保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后引至屋外排放。物料粉碎产生的粉尘、酒精发酵及基酒储存储罐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在车间设置机械通风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之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采取地埋式密闭设置,以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确保恶臭污染物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洗、泡粮废水、锅底废水、洗瓶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水、实验室废水、软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等收集后由专管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其2020年修改单要求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洪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沅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洪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沅江。

3.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的酒糟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饲料生产厂家作原料使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供货商回收处理;锅炉炉渣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民作为农肥使用;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废弃包装、废硅藻土、废窖泥、废中药渣等一般工业固废,运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影响。落实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酒糟存储区等重点场所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