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我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依照区工委、管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力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站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职责,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执法、审批、招投标等关键岗位的教育提醒,确保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列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修订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从严规范执法,落实普法责任。
行政执法是生态环境分局的重要职责,从处罚主体到适用法律、法规,再到处罚程序,积极主动和上级对接,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的业务工作,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尽最大努力做好案件。2024年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填写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100多份,完成双随机执法年度抽查家次91家,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5起,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件共24件;12369环保举报系统投诉举报件共10件,其中电话接访件7件,留言2件,上级交办1件。处理率达100%。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办理违法行为轻微,办理免于处罚4起。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分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后,我分局将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2、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了50%以上。
(四)优化执法服务环境。
1、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可以优化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的措施。建立清单后,减少了执法人员与企业人员接触、做到无需要不干扰,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2、修复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为鼓励失信主体不断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我分局根据上级部门开展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要求,秉承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固定专人协助企业开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五)加强学法普法教育。
1、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学习。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分局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五进”工作,参加送法下乡2次,送法进社区5次,送法入企业2次;同时联合生环委成员单位开展了为期3天的“六五”环境日“节能降碳、美丽乡村、绿色出行”系列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
(六)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分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局领导以顾大局、讲团结、敢担当、重创新、严自律“五条标准”为导向,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能力培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公正、公平、有序推进。
(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
强化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与此同时,我分局还要求规范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此外,还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在部、政府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加强实时公开。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分局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足;二是落实调解矛盾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三是由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处于初级阶段,股室和队伍整合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执法人员专业结构不均衡,部分人员缺乏应对新兴环境问题的复合型知识;五是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宣传覆盖面、深度有待提升;六是部门联动执法常态化机制不完善,协同效率时有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充实执法队伍,针对性开展培训,培养精通业务、熟悉法规的复合型人才;拓展普法手段,开展自媒体精准普法;强化部门协作,定期会商、联合行动,攥指成拳,为区域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再添助力。
我分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督导考核。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推行依法行政作为贯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来抓,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实现事前监督、事前警戒作用,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
强化自检自查,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质量,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执行到位。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执行力强的执法队伍。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