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部分断面水质下降。2023年,怀化市国考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下降至第42名,退出全国前30位,且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恶化7.9%,恶化幅度排名全国前列。2024年1-2月,白水滩断面水质较上游明显变差,池回断面水质从Ⅱ类降为Ⅲ类。 |
整改目标 |
到2024年底,考核我区的国控萝卜湾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达到100%,水质综合指数较上年度有所改善。 |
整改措施 |
1.严格压实责任。制定印发《2024年洪江区地表水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督促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 2.突出整治重点。以萝卜湾国控断面、洪江区水厂断面为重点,与深溪口断面相结合,每月开展断面上下游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磷洗涤用品使用、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排查整治动态清单,及时开展整治销号。 |
整改完成情况 |
2024年1-12月,我区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质综合指数为2.7258,同比改善9.03%。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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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4月29日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622484、邮箱:89895710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