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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宏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江区化工片区集中供热及管网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公示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04 13:42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洪江区化工片区集中供热及管网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洪江区雄溪路150号)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2248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942025910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洪江区化工片区集中供热及管网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桂花园乡优胜村

建设单位

怀化市洪江区宏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通过租赁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场地实施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建设18t/h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备建设583.16m2供热锅炉车间;二是建设984.96m2物料仓储厂房,并同步建设室外给排水、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影响,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水幕除尘喷淋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同时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影响。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及我省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完善厂区收集排水设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和洪江高新区(洪江区)污水处理厂允许接纳的水质要求后,经洪江高新区(洪江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沅江。生活污水依托怀化炯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洪江高新区(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沅江。

4.噪声污染影响。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等收集后用作肥料或送至砖厂;废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和《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分区防渗、防漏、防腐措施,一旦发现泄露,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其他。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