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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17:15 【字体: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南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怀化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危险废物经营及产废单位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洪江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摸清我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处置基本情况,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数据库,理顺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体制,夯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明确危险废物排查的范围。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利用单位全面开展排查。二是排查危险废物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危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以及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情况;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环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废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情况;落实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以及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等情况。三是突出排查重点。针对洪江区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排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三、时间安排及建立领导小组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邓雄

    副组长:谢勇、刘楗、范早建(常务)

员:文炬、赵志福、邱露生、陈韬、王瑜

四、职责分工

1、危废堆放仓库是否符合建设规范及环境安全要求,设施设备及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工况台账记录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设置明显的危废标示标牌;危险废物是否按照规范堆存;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前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责任部门:污染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督查协调股。

2、检查企业是否有管理计划、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处理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应急收集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责任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行审股、督查协调股。

3、区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对本站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责任部门:环境监测站、督查协调股。

4、配合区安监部门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污染股、环境监测站、行审股、督查协调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室、站、队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各地实际情况,细化方案,落实专人,立即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形成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查处力度。局属各、室、站、队要按照职责,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产生量大、风险程度高及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排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督。局属各、室、站、队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让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单位充分了解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的内容和意义。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局属各、室、站、队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畅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科学处置环境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