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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洪江区环保局部门决算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3 15:57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环保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环保督察联络股、污染防治股、监测站、执法大队、等6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环保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042.6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2.08万元,增长23.22%;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款。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计1042.6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23.22%;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万元,占26.66%;项目支出764.67万元,占73.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2.6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2.08万元,增长23.2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2.68万元,2018年相比,增长23.22%;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比2018年增加242.08万元,增长23.22%;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1.39万元,占97.96%;卫生健康支出8.48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万元,占0.13%;住房保障(类)支出11.44万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56.72万元,环境保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5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8.55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决算为4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3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决算为7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7.8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1.4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764.67,占基本支出的73.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0.45为万元,完成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6.3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38人次,主要是考察及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42.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764.6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3个,共764.6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财政相关工作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规范各单位财政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全区支农政策培训及财务人员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加强村级、社区财务管理,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洪江区环保局成立于1998年,部门职能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等。

二、部门基本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洪江区环保局本级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有编制数28人,在编23人,领导班子成员3人,共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在职23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14人。

    (一)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422.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9.67万元,其他拨款31.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422.9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07.52万元(人员支出212.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1万);2、项目支出115.41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15.41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2万元,2019年支出0.95万元,减少0.87万元,减少47.8%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完成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0%

三、财务管理及内控建设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方式,专款专用。

2019年,通过内控会议的召开和培训,让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内控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学习,宣传引导,同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做到责任逐级分解、工作逐级落实,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配置权责,细化权责运行,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自身制度体系,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了财政部门各项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一是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处置、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财政改革工作;二是对财政数据网络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及更新升级,确保全区信息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三是通过开展财政评审、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评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为鹤城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自评分为95分。

五、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

洪江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