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请提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洪江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作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局办公室、环保督察协调股、行政审批股(法治宣传股)、污染防治股。下设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2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9.14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1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5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2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59.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59.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3.36万元、绩效工资29.76万元、津贴补贴14.14万元、办公费7万元、水电费3.4万元、邮电费1.8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提高100%,主要因为2022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43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34.4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4万元,提高100%,主要因为2022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7万元;差旅费支出,5万元;会议费支出,1万元;水电费支出,3.4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59.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2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洪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会议,内容为2022年洪江区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评价,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万元。
2.2022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2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