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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15:37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对照《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不断完善规范信息公开。

2019年,通过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主要包括:三定方案、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处罚决定、部门工作动态、党建工作动态等。

2019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对制度的学习把握不足,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诉求。

改进措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各业务科室与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不够成熟。

改进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灵活利用现有工作平台,把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环保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3、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信息的方向把握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