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问题(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洪江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问题(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水利部门对河道违规采砂疏于监管,导致盗采盗挖、侵占河湖岸线问题长期存在;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考核不严不实,监督不力,致使部分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1.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洪江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洪江区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2.加大违规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及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农水部门明确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推动河道采砂和疏浚管理信息化,建立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岸线行为举报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厉查处盗采盗挖、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实施“六控”措施(控总量、控范围、控深度、控时段、控船数、控功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检查,对不达标电站下达整改通知,并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
整改完成情况 |
1.切实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区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依照《洪江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洪江区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定期召开跨部门协调会议,搭建沟通桥梁,加强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针对涉及多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组建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的构建与完善。 2.加大违规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及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一是区农水局明确沅水(洪江区段)、巫水(洪江区段)以及公溪河(洪江区段)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二是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公告》,加强宣传警示。三是区农水局共开展河道采砂日常巡查50余次,巡查涉砂河道总长750余公里,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四是对航道建设工程疏浚砂石资源综合利用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合法合规。五是下达文件要求渔梁湾电站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且区农水局定期和非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确保生态流量泄放监控系统及雷达流量计运行正常。同时,运用监管系统进行线上数据监督,确保生态流量监测信息上传不小于80%。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验收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3月31日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622695 邮箱:74295372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