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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洪江区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18 13:54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财政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任务,决定成立洪江区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工委、区管委的领导下,在洪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新冠肺炎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研究落实好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防控指导。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申海兵

副组长:尹益初、蒋远、周建林、高丽敏、王颖、刘永明、陈家驹

成 员:褚鑫、周楗翔、王向东、李伟、肖敏、向晓芳、谭嘉琦、邓永宪、马菱艳、李红、贺菊燕、陈静、邓冰鑫、冯迅、张文、邓琳、赵秋丰、刘洪兴、伍琼、覃晶、李勇、肖晖、李真、刘阳、范志鹏、舒振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嘉琦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社保股,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络员,由社保股曾丽君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组,组长由李伟同志担任,应急处理组设在局办公室,联络员由朱奕成同志担任,负责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或由办公室、社保股分管副组长主持。应急处理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股室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二)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管理。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解决疫情防控、检疫、应急处置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确保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有效落实;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有效落实;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简化相关采购流程及程序,保障应急物资及时完成采购并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应急处理组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扎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应急处理组要切实做好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

                                   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