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非税待查收入的通知
关于清理非税待查收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非税待查收入管理,提高非税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国办法〔2014〕7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对2018—2020年非税收入进行清理。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财政事务中心对账。对逾期未完成的对账单位待查收入,将作为财政存量资金全部缴库。
附件:2018年—2020年待查收入明细表
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