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洪江区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
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开源”与“节流”并举,全力化解财政收支压力
2020年,受对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影响,区内经济下行,重点税源企业严重短收。洪江财政加大统筹力度,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均衡入库为重点,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库款管理,夯实财政开源增收工作机制,积极谋划应对措施。
在收入方面,1-11月份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3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75.83%,短收3475元,欠序时进度15.84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305万元,增长8.51%;完成税收收入1106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68.42%,短收3759万元,欠序时进度23.25个百分点,同比增收412万元,增长3.87%;完成非税收入557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6.59%,超收284万元,超序时进度4.92个百分点,同比增收893万元,增长19.08%;地方收入中非税占比33.51%。
在支出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把控一般性支出,同时调整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三保”。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9753万元,同比减支20169万元,同比下降20.18%,其中民生支出55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51%以上。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缩15%的基础上,继续减压支出839万元,压缩率达到22.78%。
二、抢抓机遇,确保争资争项实效
因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我区今年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为保障资金供给,我们在继续按照“积极向上,精准发力,研究政策,重点受益”的工作思路的基础上,积极研判政策,精准对接项目,抢抓争资机遇,做到有的放矢、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截至11月份,我区共收到上级补助收入79692万元,上级调度资金6.18亿元。并通过主要领导的高位推动和预算部门的极力争取,获得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用于支持县市区政府的“六稳”“六保”工作的中央直达资金1.25亿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600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000万元,防疫特别国债3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00万元,同时,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8300万元。
三、狠抓实效,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重点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决战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扶贫攻坚收官之年专项方案,把扶贫工作纳入本年度财政工作重点。组建脱贫攻坚联合党支部,党组书记(牵头单位)任党支部书记,联村帮扶单位负责人、包村党员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队长为支部委员,"四支队伍"集中村部,同时开展扶贫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扶贫队伍建设,2020年在继续派出两名扶贫工作队员长期驻村滩头村从事扶贫脱贫工作的同时,再加派两名工作人员对扶贫验收工作进行专项对接,同时局内安排一名扶贫专干从事局内扶贫日常性工作;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建立造血机制防止返贫。科学编制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整合资金范围,优选扶贫项目,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积极开展动态监控,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目标,带动脱贫从“输血模式”向“造血模式”转变。截至12月8日,统筹整合资金计划整合规模为2190.74万元,已整合资金2134.74万元,已支出2069.91万元,资金支付进度为94.48%;扶贫专项资金实际规模为1510.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46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上年专项结余资金27.5217万元。已支出资金2309.35万元,支出进度为92.61%,产业发展类项目1214.7382万元,占扶贫专项资金规模48.72%。四是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4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2次“脱贫攻坚普查知识学习培训会”,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整改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坚决防止“松一口”的思想。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来。我单位共帮扶贫困人口32户合计85人,脱贫率达100%,人均有效收入从5100元提高到7500元。2020年度,共迎省检1次,市检2次,均完美验收过关。
(二)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严格执行《洪江区隐性债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落实化债方案不力、敷衍的债务单位严肃处理。2020年,10月底,共化解政府性债务14719.95万元,其中偿还隐性债务11702.1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进度121.72%;偿还关注债务3017.78万元。二是增强忧患意识,准确把控“未雨绸缪,精准研判”的政治思维,深入推进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工作,清醒把握我区经济形势,引导预期。出台了《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施细则》,同时制定《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融资业务流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新区民营企业、工业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缓解高新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提高防控能力。不断创工作内容和形式,加强分析市场心理。通过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宣传、遴选企业“白名单”和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运营和资金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缓解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开启绿色通道,通过额度安排、贷款审批、贷款发放“三优先”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输氧注血”。截止2020底,累计放款16家企业4550万元。
(三)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提高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将环保部门有关工作经费、环境污染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截止至11月底共投入资金2090.755万元;二是完成《巫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订》,通过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确保污水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财政职责,定期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建立有利于环保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主动自查;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对照我区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中明确规定的财政职责和分工,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历年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环保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支出明细进行梳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出成效。
四、善抓关键,竭力落实民生保障
一是重视对教育的支持,优先保障教育资金的到位。在受新冠疫情影响,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坚决优先保障教育资金的到位。2020年教育列专项支出1347万元(其中教师年终绩效财政保障314万元,人均5000元)。二是持续力争各级财政资金,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2020年上级共下达我区社会保障各类资金计10483万元,全力保障我区各类社会保障类工作可以稳定持续推进,当好社会的“稳定器”。三是多项惠及民生政策普提标,居民医保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由520元/人提标至55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60元/人提标至74元/人;农村低保由3700元/年提高到4320元/年,城市低保有6240元/年提高到6600元/年,城市特困由8160元/年提高到8580元/年,提升了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四是民生结合扶贫,着力保障“稳就业,保收入”,为了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社会发展提供保障,11为止累计拨付1295万元就业资金用于“稳就业”,其中453万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172万元用于社保补贴,362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共拨付高技能人才培养、求职创业、支出就业见习等补贴43万元,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
五、力抓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科学精细编制全年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把“三保”放在首位。同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四减一控”,压减一般性支出。今年预算一般性支出各单位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2.78%。二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高效运行。积极开展财税综合治理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出台《洪江区关于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方案》,现平台软件平台数据已经采集完毕,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已上线投入使用。三是积极推进财政电子信息化改革。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推进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我区电子化改革于今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同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也在第一批单位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开始了第二批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程序。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单项10万元、批量20万元以上统一为预算2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从采购30万元以上提高到40万元以上。2020年11月为止,全区实际采购规模7262万元,节约资金189.36万元。五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执行购置标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审核。在全区范围内再次进行了国有经营性资产清理,深入推进我区“消赤减债”工作。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出租管理,现新民路100%的门面已经按照政府指导价签订合同。六是稳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修改完善了《洪江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实现了项目审核、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全年共评审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76个,送审金额19159.1万元,审定金额16183.6万元,核减金额2975.5万元,综合核减率达到15.5%。七是大力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召开了全区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监控、预算绩效评价培训工作会议,完成了18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涉及金额1016.43万元。
六、勤抓管控,统筹推进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组织全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设一名疫情联络专员,负责传达协调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做好防疫宣传工作,共制作横幅6条,发放宣传单1200份,设立3个防疫独立宣传栏,启用2个音响,扩大宣传力度。二是全面提升防汛抗急保障能力。今年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100万元,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有力。安排制定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和24小时防汛值班表,设立2名防汛联络员,第一时间派出防汛小队赶到现场。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三是稳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率先在全省启动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出台《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施细则》《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融资业务流程》,累计为16家企业放款4550万元无抵押、低利率的贷款,极大地促进了园区企业复产复工,得到了省财政厅高度肯定,获得了省财政厅4000万元贷款额度奖励。挂牌“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努力,省农担公司批复同意设立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洪江区办事处,可为我区“三农”企业实现10-300万元的无抵押、低利率信用贷款,助推“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全力支持农户复工复产。现“农担”公司已于6月30日正式挂牌运作。
七、严抓纪律,打造廉洁高效队伍
一是加强局党组班子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为基础,主题党日为依托,组织党组成员开展集中学习11次,积极开展了“三忆三谈”、“党建带群建,重走红军路”、“光影铸魂”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注重加强班子团结协作,坚持班子成员互通情况、沟通思想。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抓好主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印发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部署工作任务,研究方法措施,贯彻从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扩充巡查队伍,抽调财政专业人才分批次参与全区巡察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上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格查处,进行诫勉谈话等,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敬畏纪律、敬畏制度的意识。三是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教育、监督与制度并重,持之以恒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形成抓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了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每年安排年轻干部赴上级财政学习,加强与上级财政的对接力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今年共安排3名干部于上级财政跟班学习,其中两名干部赴湖南省财政厅,1名干部赴财政部资环司。
八、2021年工作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力保“三保”,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
咬定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全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尽力抵消疫情带来的影响。二是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分析,形成治税合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多渠道筹集税源。涵养骨干税源,建立骨干税源项目库,挖掘重点税源,建立可持续的地方财源基础。
(二)不断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一是严控预算追加。二是倡导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是加大资金整理力度,优化支出结构。
(三)统筹财力力保“三保”。
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调度机制,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切实形成可用财力;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和盘活力度,切实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多措并举化解债务。
严格按照化解债务的工作方案筹措化债资金,把政府隐性债务部分应付工程款转为银行债务,全力配合平台公司,加大和金融机构的衔接力度,全力化解关注类债务,平滑到期债务,缓释风险。
(五)开拓进取争资争项。
随着国家刺激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的不断出台,民生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产业转移、产业承接的快速推进,争资争项的范围不断延展。充分利用上级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的有利契机,加大向上汇报的频率和力度,认真分析和研究政策,做好项目的包装,尽可能的争取项目和资金。
(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财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顺利运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核查力度,监督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年初预算切块的项目支出必须提供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同时报送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管和跟踪问效,年终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推进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