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财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洪江区财政局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加强服务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做好群众工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半年来,区财政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完成了“双过半”任务,并荣获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等奖、省电子财政市县试点建设先进单位、省财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个奖项。2021年2月,获得“2020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4月,获得“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开源”与“节流”并举,全力化解财政收支压力
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呈恢复增长态势,区内经济回暖向好呈现“上扬线”。洪江财政继续加大统筹力度,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均衡入库为重点,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库款管理,夯实财政开源增收工作机制,超额完成了任务目标,为实现双过半及全年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1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861万元,地方税收入319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0.45%和96.37%,增幅位居全市县级第一。4月份,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达到38.5%,依旧稳居全市县级第一。5月份,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达到35.5%,位居全市中前列。
截至5月底,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74万元,完成序时进度39.46%,欠序时进度2.2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36.55%,增收408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705万元,同比增收2283万元,增长35.55%;上划中央收入5047万元,同比增长37.82%;上划省级收入1222万元,同比增长38.55%。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920万元,同比增长57.89%。全口径税收占比为74.72%,地方财政收入非税占比43.48%。
在支出方面,自觉对标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好过“紧日子”的思想,聚力“六稳”“六保”要求,坚持精打细算,严格把控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稳健运行。1-5月份全区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122万元,同比增长0.19%。
二、抢抓机遇,确保争资争项实效
2021年上半年,洪江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实现争资争项目标,积极判研政策,精准发力,抢抓机遇,创新争先,加强统筹协调,高位推动争资争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实效。
上半年,我区共收到上级补助收入3.48亿元(上级调度资金2.37亿元)。并通过主要领导的高位推动和极力争取,到位第一批新增债券9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争取到位定向困难补助5000万元(该定向困难补助共1.5亿元,通过2021-2023年分年拨付到位,重点用于“三保”和消化历史债务)。
三、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1年上半年洪江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宣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方针,将乡村振兴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原则、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是坚持聚焦“三农”,落实资金保障。截至5月底,争取到农业专项资金共计1483.34万元,其中: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59.46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1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3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95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3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3.45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300万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助资金15万元以及其他等农林水资金314.43万元;二是坚持优化分配资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分配方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2021年洪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初项目计划资金规模为1751万元(其中:已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9万元,结余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132万元),共计安排项目46个。洪江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项目计划资金规模为1600万元,共计安排项目15个;三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和完善重点项目库建设。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精心组织年度实施项目方案论证、开展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提高项目编制质量,并严格按照备案结果组织实施,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落实好政策政务公开“阳光行动”,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农惠民补贴清单目录”,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
四、严密防范,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六个一批”,制定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化债方案,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洪江区隐性债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落实化债方案不力、敷衍的债务单位严肃处理。2021年1-5月份,共化解政府性债务5884.98万元,其中偿还隐性债务2525.56万元,偿还关注债务3359.42万元;二是增强忧患意识,准确把控“未雨绸缪,精准研判”的政治思维。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剥离平台政府职能,杜绝新增政府债务,同时进一步整合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再清理,运用注资转化债务等方式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三是提高防控能力。严格落实《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根据《洪江区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融资业务流程》,为我区10家园区企业发放贷款3410万元,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新区民营企业、工业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同时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笔。
五、坚持不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助力污染防治,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定期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建立有利于环保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主动自查;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对照我区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中明确规定的财政职责和分工,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历年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环保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支出明细进行梳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出成效。二是提高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财政预算保障,在年度预算中重点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加大对城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畜禽退养、退耕还林、河流流域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大气、土壤以及水环境保护等工作。上半年生态环保投入支出(重点生态功能区)292.33万元。
六、善抓关键,全力落实民生保障
一是重视对教育的支持,优先保障教育资金的到位。坚持加大投入与优化支出结构相结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5月底,教育支出3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28万元,增长69.22%。2021年教育年初预算列专项支出1480.5万元,其中教师年终绩效财政保障422.3万元,人均5000元(含2019年、2020年补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质量提升241万元,到龄退休从教一次性奖励18万元,农村学校附属幼儿园免费6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本级配套88万元,保安工资及三金99.54万元,培优辅差帮扶资金45万。二是持续力争各级财政社保资金,加大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2021年上半年上级共下达我区社会保障各类资金计7687.05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 102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6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192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补助资金497.8万元,基本公卫专项资金 42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576.27万元,抚恤资金242.8万元,退役安置36万元。2021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9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我区社会保障工作,安排金额同比2020年3613.08万元增加385.92万元。各级财政的持续投入,全力保障我区社会保障类工作稳定持续推进,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三是多项惠及民生政策普提标,居民医保2021年财政补助标准由550元/人提标至58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74元/人提标至79元/人;城市低保由550元/月提高到560元/月;农村低保由4320元/年提高到4440元/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715元/月提高到730元/月,提升了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四是强化社保基金征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对单位上半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进行催缴,确保社保基金征收颗粒归仓,为社会安稳夯实根基。截至6月,共征缴机关养老保险149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9万元,失业保险91万元,其余险种因实现省市级统筹,征缴进上级专户。
七、力抓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科学精细编制全年预算。按照“量力而行、财力统筹、依次保障、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清理已到期、无效、低效专项支出位。二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高效运行。出台了《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简化支付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程序。2021年上半年,全区实际采购规模2167.84万元,节约资金87.29万元。四是稳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建立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限时审结制度。截至6月,共评审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43个,送审金额12854.2万元,审定金额10379.5万元,审减金额2474.7万元,综合核减率达到19.3% 。五是大力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财审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机制,2021年上半年评价2020年项目104个,涉及金额4672.26万元,评价2021年项目4个,涉及金额2325万元。
八、牢筑疫情防控线,巩固防疫成果
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力,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组织全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全力保障新冠疫苗接种费用,为全民免疫提供有力保障。目前已配合市财政上划医保基金到省级,并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和预计接种人数对财政补助费用进行了初步测算,财政根据新冠病毒疫苗实际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多地宣传在疫情防护上采取措施、先进典型和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抗疫情。2021年上半年共制作疫情防横幅4条,印发宣传册300份。
九、引领党建保障作用,紧抓队伍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及时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制定《洪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宣传动员,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落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是紧紧围绕“庆祝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以“三会一课”为基础,主题党日为依托,组织党组成员开展集中学习4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会4次,开展“清明祭英烈”、“参观小红军博物馆”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从百年沧桑到民族复兴”、“凝心聚力学党史 砥砺前行强党性”“从开天辟地到问鼎天下”3次主题党课,不断夯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抓手,提高学习质量。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注重加强班子团结协作,坚持班子成员互通情况、沟通思想。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稳党风廉政建设。聚焦“两个维护”,抓实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实抓好“两个责任”,在履职尽责上要突出“担当”,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三不”,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四是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教育、监督与制度并重,持之以恒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形成抓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干部培训工作,提高了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年度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结合《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全年财政重点工作细化到项,严格考核。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进”“管”“出”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与条例执行,确保选人用人新标准新要求落到实处。同时,非常关心和厚爱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年轻干部赴上级财政学习,加强与上级财政的对接力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2020年,争取招考到2名财政专业人才。2021年,推荐提拔1名副科实职,选拔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财政局跟班学习。
十、202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力保“三保”,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
咬定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全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尽力抵消疫情带来的影响。二是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分析,形成治税合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积极培植财源,涵养骨干税源。建立骨干税源项目库,挖掘重点税源,建立可持续的地方财源基础。
(二)不断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一是严控预算追加。二是倡导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三是加大资金整理力度,优化支出结构。
(三)统筹财力力保“三保”。
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调度机制,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切实形成可用财力;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和盘活力度,切实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多措并举化解债务。
严格按照化解债务的工作方案筹措化债资金,把政府隐性债务部分应付工程款转为银行债务,全力配合平台公司,加大和金融机构的衔接力度,全力化解关注类债务,平滑到期债务,缓释风险。
(五)开拓进取争资争项。
随着国家刺激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的不断出台,民生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产业转移、产业承接的快速推进,争资争项的范围不断延展。充分利用上级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的有利契机,加大向上汇报的频率和力度,认真分析和研究政策,做好项目的包装,尽可能地争取项目和资金。
(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财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及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顺利运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核查力度,监督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年初预算切块的项目支出必须提供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同时报送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管和跟踪问效,年终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推进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