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财政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洪江区财政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区工委、区管委对清廉机关巡察问题反馈整理要求,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主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规范清廉机关建设,建立具有财政工作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证清廉机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财政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同时把公开透明作为财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改革创新、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清廉机关的工作实际,力求突破和创新,保证工作取得效果。
(三)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要在保证清廉机关廉政建设的同时,发挥社会民主监督作用,推动全局廉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三、方法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前完成)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安排。要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全局会议、企业微信工作群、社交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使机关干部了解和熟悉这项工作,提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查找风险和等级评定阶段(2022年5月底前完成)
1、梳理岗位职权。对照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三定”方案,对职责和各办权力事项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梳理,明确职权名称,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查找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一是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根据自己所在岗位特点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查、群众提、领导帮、集体评、上级审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岗位(个人)廉政风险评定表》中的自查内容,确定个人岗位风险点。二是查找单位风险。结合部门特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情况报告表》的自查内容,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三是查找内设机构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各部门股室要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内设机构廉政风险评定表》的自查内容,确定区财政局内设机构的风险点。
3、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一”、“二”、“三”三个等级进行评定。一等级风险,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等权力较大、较灵活的岗位,一旦发生腐败问题将对单位和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二等级风险,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机会和权利谋取私利的岗位,一旦发生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风险;三等级风险,不涉及人财物的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较小,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各部门股室、各岗位人员先自评风险等级,经所在部门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
1、实施分级管理防控。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一等级廉政风险管控的权力,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对二等级廉政风险管控的权力,由分管领导负责;对三等级廉政风险管控的权力,由部门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针对岗位风险点,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分管领导审核。针对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其中,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实施重点选题防控。根据排查出的单位高等级廉政风险点,以重点选题防控为手段,至少提出1个廉政风险防控课题,加强重点领域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程序规范、全程受控”的要求,组织选题实施,明确防控目标,出台相关的规定及关键节点配套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风险点是基础,健全防控制度是关键,监督落实是根本。对于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要在提出相应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防控的威慑力。要强化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对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协商、集体决策、遵照程序、科学规范。要加大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将权力运行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等,主动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根据排查评估的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落实现有规章制度,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2、建立预警机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民主评议、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股室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度、预防措施、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转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3、健全完善机制。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监督新举措,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驻财政局纪检组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各部门股室落实廉政风险和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局党组书记对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风险防控工作,促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失误,防止和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明确阶段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尤其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查找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对部门股室、个人申报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要逐项逐条地认真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个新课题,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防控措施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做文章,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