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洪江区财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洪江区财政局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融入“五新四城”战略,坚持“文旅引领,工业驱动”的发展思路,为创5A景区、建百亿园区,全力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南方康养休闲度假胜地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半年来,区财政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圆满完成了“双过半”目标,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坚定了信心和希望,并以此基础制定了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把握财政重点工作,全方面下足“三个功夫”
(一)多管齐下加强组织收入能力
半年来为全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好务、尽好责、办好事,推动加快建设步伐的同时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项目,确保政策红利落地。尽早实现项目建成投产,形成新的财税增长点。坚持依法依规征管,强化税费保障,挖潜堵漏,促进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1-6月,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17万元,同比增长19.24%,超序时进度0.3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四位。其中:地方税收完成11753万元,同比增长13.64%,居全市第九位;非税收入完成5164万元,超过年度计划的50%,同比增长34.3%,居全市第四位。
(二)精打细算严格支出项目管理
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研究出台《洪江区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审批拨付程序,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倡导勤俭办事,杜绝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落实“三保”工作要求,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足额编制预算,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部门之间、内部之间的沟通协作,动态掌握支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工作,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际支出。1-6月份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576万元,为年度计划的50.74%,同比增长16.68%。
(三)多措并举力抓争资争项工作
紧盯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解放思想,全力以赴优化争资争项工作环节,认真梳理项目,不断拓宽渠道。对上积极争资争项争政策,确保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增加,力争将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化为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真金白银。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紧紧围绕专项债券支持方向和领域,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完善项目前期各项手续,提高项目评审通过率,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截至6月底,一般公共预算完成上级补助收入42039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225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5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6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截至6月底,完成上级补助收入514万元,专项债券收入4500万元。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一)推进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提质增效
今年3月市级巡查我区2015-2022年惠农补贴资金情况,检查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收到上级资金102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63.26万元,结余38.74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收到上级资金22万,通过“一卡通”发放22万。今年按照《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文件,要求在2023年6月底前将该项补贴发放到位。待我局收到农业农村水利局核定的耕地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复审确认后,再按程序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合规发放到户,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衔接资金规模为274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379万元,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本级配套366万元。其一是加快项目拨付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按照“哪个项目进度快,就先下达项目资金”的原则,分批及时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其二是开展动态监控,提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落实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其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将全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计划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告公示。其四是对资金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在申报资金项目时,审核明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在项目执行中,跟踪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竣工后,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和抽查,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责任约束。
(三)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农业专项资金
按照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向上级申报财政支农项目,截至6月13日,共计争取农业专项资金共计877.56万元,其中: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411.46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7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7万元,农村改厕奖补资金23.1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公益事业奖补资金53万元,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以及其他等农林水资金37万元。根据年初预算安排,2023年下达我们归口股室专项资金618.61万元。根据省厅和市财政局要求不定时上报我区农林水支出数据和汇报材料,以及其他上级部门需要的材料;按年做好农业股归口单位的预算、决算和绩效报告的审批。
三、全面强化阵地意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加强财政债务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其一加强债务监管,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按照“全面梳理、消化刚兑、一债两策、动态调度”总体要求,编制了《洪江区2023年到期债务分月明细表》,每月对近6个月到期债务进行滚动梳理,列出债务风险点,明确责任单位,及时调度化解债务风险。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1-6月份我区共偿还各类债务2.4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0.22亿元,隐性债务0.75亿元,关注类债务0.58亿元,经营性债务0.88亿元,未出现债务逾期情况。
其二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一方面加强PPP项目的监管,4月初在我区开展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洪江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问题整改。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对新申报项目根据投资额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确保申报项目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其三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积极争取专项债项目,今年第一批申报项目4个,有1个项目纳入发行库,额度0.45亿元;第二批申报了13个项目,国家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审核通过7个,申报专项债总需求9.36亿元。
(二)完善财政惠民工程,助力推动财源建设
2023年省财政厅下拨我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总额为2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万元,省级补助7万元。我区严格贴息奖补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2023年第一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付3.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2万元,省级补助1.55万元,地方配套0.17万元),其中个人贷款贴息1.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贴息2.32万元。保质保量完成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2023年年初我区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洪江支公司”为中选承保机构。洪江区实际承保的政策性农业险种有2个,即水稻和公益林保险;今年我区预计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资金19.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8.62万元,省级补贴 5.28万元,市级补贴0.41 万元,县级补贴5.05万元。财政厅已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2万元,省财政补贴4万元),为了减轻农户的压力,水稻和公益林保险农户自缴部分全部由区财政承担。同时我区预计为全区5000户农户投保了农房保险,市财政承担2万元,区财政承担8万元。为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为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洪江区深入推进“潇湘财银贷”工作,按照省、区两级财政1:1的比例,省、区两级财政共出资1000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合作银行,并协同银行,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免抵押、低利息信用贷款。严格使用专人专管工作制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多措并举加强财源建设。2023年上半年我区累计为园区22家企业放款6795万元,其中续贷21家,贷款金额6495万元;新增1家,贷款金额300万元。严格执行专人专管工作制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三)重抓金融债务工作,切实完善工作计划
在上半年的金融债务工作基础上制定详实工作计划。严格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健全常态化债务监测机制,及时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发挥政信资源引导作用,指导全区协调金融机构运用“六个一批”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持续做好债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坚持“谁形成、谁化解,谁举债、 谁负责,谁举债、谁防范风险”,落实化债部门责任制,组织各级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优先保障付息,严禁虚假化债和数字化债。
加强平台公司综合治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坚决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
加强政府债券管理,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区政府债券分配支持。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组织我区优质储备债券项目。
四、推动百亿园区建设,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任务
2023年,我局根据区工委、区管委提出建设百亿园区的发展目标,锚定“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勇担使命任务,推动专精特新等重点产业发展,争取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升级改造以及创新产业项目,在新常态下不断推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商贸发展,繁荣商品市场,全力促进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目标建设。同时编制好对口部门资金预决算,按照部门职责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争取专项项目资金,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2023年上半年,积极会同区科工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等主管部门及时为企业单位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湖南制造强省、税收增量、安全生产、商贸流通等项目资金。下半年资金的下达落实,将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新园区、企业新材料、新产品研发、企业改造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及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不断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加大财政投入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洪江区文旅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洪江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暂行办法》等贯穿于招商引资、深化改革、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的财源建设产业扶持政策,我局通过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用于夯实培育区内骨干税源企业。截至2023年6月底拨付中小企业及产业引导资金共计1079.62万元。
(三)全面严守安全底线,全力确保生产安全
半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配合区应急局安全生产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及防汛抗旱等安全生产及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资金保障,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财力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拨付应急各专项经费 87.54 万元,应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经费足额安排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五、坚决坚持民生优先,加快增进民生福祉强化民生保障
(一)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为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的“三个优先”原则,我局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及时足额落实相关教师待遇。2023年教育年初预算列专项支出1290.59万元。教育教学薄弱环节质量提升178万元,到龄退休从教一次性奖励42.5万元,农村学校附属幼儿园免费6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本级配套98万元,保安工资及三金94.11万元,培优辅差帮扶资金26万。2023年1-6月财政对教育投入2077.4万元。
(二)兜牢社保安全底线
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发挥财政在民生领域的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创业、解决民生痛点等方面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强化全区社会保障体系,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工作效率,落实资金下达,织劳社保的“安全网”,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为创5A景区、建百亿园区蓝图提供基础保障。截至2023年6月上级共下达我区社会保障各类资金计7535.8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136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66.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1896万元,医疗救助27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补助资金506.9万元,基本公卫专项资金 397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274.8万元,抚恤资金309万元,退役安置100.8万元。2023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953.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我区社会保障工作。
各级财政的持续投入,全力保障我区社会保障类工作稳定持续推进,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强化惠及民生政策
我局一直坚持“财政政策以民生为导向”的原则,不断强化惠民政策,加大惠民资金投入,促成多项惠及民生政策普提标。今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84元/人提标至89元/人;将城市低保由60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将农村低保由4680元/年提高到5004元/年;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780元/月提高到845元/月;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95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将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由135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由75元/月提高到80元/月。
六、推动组织结构革新,形成财政“大监督”格局与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以建设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以财政决策民主化、法制化为基本特征,构建以社会民众的社会监督为动力,以人大立法监督为保障、以财政部门的日常行政监督为主要内容,对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有效监督的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指导思想上我局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财政“大监督”框架体系,全部门,多方面,多办法,保证实现高水平的财政效率。
(一)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面向财政干部、预算单位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财政管理人员、预算单位相关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全面贯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要求,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为抓手,压实财政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增效。
按照“量力而行、财力统筹、依次保障、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清理已到期、无效、低效专项支出。确保财政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严格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预算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同步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两部分,我区97家预算单位实现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
(二)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高效运行
根据《怀化市洪江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结合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相关精神,我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简环节、优流程,多措并举确保审核高效化。一是通过内部稽核,有针对性清理每个预算单位应网审却未网审的支付业务,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改正,切实提高支付效率。二是适当扩大授权支付范围,突出预算单位主体地位。三是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度,对涉农和扶贫等涉及民生相关的资金项目,按照“特事特办、即到即审”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整体执行动态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程序
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我局着力“三明两规”,强力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继续规范小额采购行为,推广电子卖场。2023年,我区加大电子卖场在各预算单位的推广和使用力度,继续优化电子卖场功能,方便用户使用。截至6月,全区共有预算单位114家入驻电子卖场,超过95%的预算单位已通过电子卖场完成小额零星的采购。累计交易额2276.18万元,交易订单989笔,同期相比,2023年交易额增加567.67万元,订单数减少了120笔。截至6月12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项目已完成17个,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2个;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7个;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8个。上半年采购预算投入2319.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50.25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69.45万元。其中:货物项目实际采购金额100.7万元,服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1030.42万元,工程项目实际采购金额1119.13万元。同期相比,采购预算投入减少了86.56万元,实际采购减少了34.5万元。
(四)稳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根据《洪江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定位,创新创优,依靠“三项举措”不断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水平。坚持“预算重时效,结算重质量”,“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工作理念,完善评审机制。一是评审关口前移。充分利用财政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推动加强建设过程的前期决策、施工图设计等造价控制关键环节的管理。二是建立了套用定额、电询、实地查询三位一体的定价机制。当同一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报价,施工部门与中心查询的结果发生明显差异时,组织有建设单位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的询价团,赴外地生产厂家实地查询,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促进评审管理与服务全面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抽查第三方评审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评审中介机构,加大引入市场机制力度,对重大、复杂的或争议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或抽查,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
同时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建立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限时审结制度。今年1-6月共评审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16个,送审投资额10904.6万元,审定金额 9116.1万元,审减资金1788.5万元,审减率16.40%。
七、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坚决扛起抓基层强基础政治责任
(一)学行兼并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指导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履行机关党建责任,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认真解决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在我局落地见效。
(二)先锋带头加强基层干部政治建设
实施党支部“先锋工程”。坚持以“标准”立本打造先锋党支部、以“示范”领航培育先锋支部书记、以“优秀”赋能锤炼先锋党员“三位一体”建设,巩固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成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程序创建依法治理好、凝聚人心好、文明创建好、推动发展好、堡垒作用好的“五个好”党支部。
(三)警钟长鸣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积极参加财政部警示教育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持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年活动,注重挖掘财政监管领域的清廉元素,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廉洁文化品牌。深化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督查检查、改进调研方式。立足财政监管职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党员干部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严格监督执纪。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等制度,建好用好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八、2023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全力以赴抓收创收
咬定全年目标任务不放松,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分析,形成治税合力,进一步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管和稽查,深挖潜力,多渠道筹集税源,涵养骨干税源,建立骨干税源项目库,挖掘重点税源,建立可持续的地方财源基础。强化税收征管,严堵漏洞,紧盯非税收入征缴进度,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高质量完成全年财税收入预期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强化预算支出管理
严控预算追加,倡导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整理力度,优化支出结构。
(三)统筹力保“三保”支出
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和盘活力度,切实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兜牢债务风险底线
严格按照化解债务的工作方案筹措化债资金,把政府隐性债务部分应付工程款转为银行债务,全力配合平台公司,加大和金融机构的衔接力度,全力化解关注类债务,平滑到期债务,缓释风险。
(五)开拓进取争资争项
充分利用上级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的有利契机,加大向上汇报的频率和力度,认真分析和研究政策,做好项目的包装,尽可能的争取项目和资金。
(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核查力度,监督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推进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