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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1 20:23 【字体:

洪区扶组办〔2020〕1号

关于切实加强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及光伏扶贫受益村:

为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促进贫困群众就近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光伏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划拨光伏发电收益到村

各村光伏发电收益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月据实结算,由区电力公司根据各村光伏发电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委托区洲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每季度划拨至各村指定账户,各项目村每月要与电力公司核对好发电量及结算收益,建立光伏发电收益台账,作为光伏收益年度分配的重要基础依据。

二、完善收益分配明确使用方向

根据《洪江区光伏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减少疫情对务工增收的影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0年各村光伏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严禁将光伏收益用于其它方面的支出,各光伏项目村要将光伏收益支出关联的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名单在5月底报送扶贫办备案,6月份制定完善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光伏收益分配计划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交乡、区两级审核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光伏运维管理的主体责任,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光伏电站运维,建立运维日志,做好影像资料和运维记录备档留存,同时,各村要与运维商保持经常性对接,及时督促运维方开展光伏发电性能检测,对存在的故障问题组织技术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到位,各村要充分运用手机APP光伏信息采集系统,经常性查看光伏发电性能情况,对存在异样情况要及时反馈。确保全区所有村级光伏电站正常稳定运行。

                           洪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