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根据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洪江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表>的通知》(洪区委乡振组发〔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此批次资金项目计划拟实施项目1个,涉及金额41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16日。(10天)
举报电话:0745-7663370(局监督举报电话)
0745-7621677(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 (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洪江区新民路386号。
附件:1.《关于印发<洪江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表>的通知》(洪区委乡振组发〔2023〕2号)
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表
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