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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来源: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21 16:32 【字体:

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城管执法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工委管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局重大决策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局重大决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重大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生产发展计划(规划);

    2、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4、涉及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5、群众应知的重大改革举措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

    6、重要人事事项的决策,如人事任免、干部竞争聘上岗政策等;

    7、城管执法局决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重大决策。   

    四、局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决定主要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党组办公会议等形式确定。

    1、按照法律规定需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或重要工作事项,由会议讨论通过决定。

    2、党组讨论决定的必须是事关全局的问题,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3、局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通过局长办公会议或党组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协调和处理。    

    五、做好重大决策的预公开,提高群众对决策过程的了解和参与程度。

    六、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1、通过政府门户网;   

    2、洪福洪江等新闻媒体渠道公开。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