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怀化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反馈问题 |
“等靠”思想还存在。按照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但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 20.3%,与既定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
|
整改目标 |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我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升。
|
|
整改完成情况 |
通过实施洪江区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进一步配齐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善了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根据2025年1-11月我区生活垃圾产生、收集、焚烧发电情况推算,全区共产生收集其它生活垃圾13959.37吨,转运至芷江垃圾焚烧发电厂5405.13吨,转运至溆浦垃圾焚烧发电厂8551.81吨。经综合计算,我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实际利用率达到80%,超过65%的目标任务。 |
|
验收销号意见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663370,邮箱7026948@qq.com |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