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工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7日至8月23日,区工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区工委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坚决把做好巡察整改这个“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集中整改期间,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研究巡查整改工作5次,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认识、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欧虹剑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针对梳理出具体问题与整改事项,制定《关于区工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表单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高效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16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3项,挽回损失1.01万元,问责追责3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2024年召开党组会13次,未落实“第一议题”6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2025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均严格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问题2:学用结合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垃圾分类站站点设置在仁园小区,地理位置偏,宣传示范作用发挥有限,且仁园小区垃圾分类站无垃圾桶。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调查研究方面有欠缺,2020年以来,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开展调研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5年1-6月,共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及干部职工会1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城市管理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内涵,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2.集中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截至2025年6月,区城管执法局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控、环卫保洁等重点难点工作,共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篇。
3.问题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年至今仅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1次,且没有立足单位实际开展隐患分析。中心组学习未严格按照区工委安排开展,学习安排缺项、发言简单,党组成员发言没有结合单位和分管的工作实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分别于2月27日、7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排查城管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2.1-6月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7次学习,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照区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意识需提升。
4.问题4:控违拆违工作不到位。城管局对违建情况巡察不经常、管控不及时、拆除不到位,2021年查出小区违建157处,仅强制拆除18处。书香苑小区业主在楼顶修建阳光房3处、银杏回龙湾小区13栋业主占用楼顶修建杂物间、“星星点灯”餐饮店占用公共空间为营业场所、川山大道搭建临时板房售卖烟花爆竹等多处违建问题未处理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拆除5处违章建筑。2025年查处新增违建11处,责令停工14起,自行拆除10处,强制拆除1处,新增违建控制率100%。
问题5:市政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巫水路“土匪烧烤店”处路基石修葺不当,导致行人摔倒的事件多有发生,且临近机动车道易引起交通事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巡查过程中,巫水路“土匪烧烤店”处路基石修葺不当已作为立行立改问题修整到位。截至2025年6月底,共更换人行道盖板41处,维修沥青路面130余平方米,清淤排水管网800余米。
问题6:回应群众关切要求不及时。群众多次反映,一中大门区域停车困难,接送学生极其不方便,要求解决停车难问题,区城管局至今未进行有效回复、未提出解决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与广大万象物业方沟通,开放小区内停车坪,实施半小时内停放免费。
(三)反馈问题: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有差距。
问题7:完成区工委交办工作不力。2024年4月22日区工委书记交办区城管局拆除火柴厂宿舍的老旧柴棚、附属废弃建筑及周边“两违建筑”,区城管局未按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工作,仅在6月24日张贴限期拆除公告。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区管委已明确由区住建局牵头开展征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全力配合。我局全力配合区住建局开展相关征拆工作。
问题8:“门前三包”流于形式。“门前”三包工作仅在2021年与沿街商铺签订责任书,未开展“门前三包”宣传,没有压实“门前三包”责任,大部分店主对“门前三包”不清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月2日至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门前三包”整治行动,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32张,宣传教育商户100余户,组建6人的巡查队伍,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题9:绿化养护工作不积极。新民路绿化箱内白色垃圾清理不及时,部分绿化箱养护不到位,没有做到定期除草,绿植枯死,杂草丛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新民路花箱卫生,定期除草维护。7月中旬,根据区管委要求,新民路花箱已全部搬离至国防路、雄溪路区域。
问题10: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不规范。区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违反(湘发改价〔2017〕474号文件)规定,未通过发改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标准,擅自收取部分企业、商户生活垃圾处理费。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已按相关部门要求,提交了价格成本核算等材料,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跟进,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问题11: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存在疏漏。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未能做到全面普扫和全天动态保洁,垃圾桶清洗维护、垃圾清运不及时,散落垃圾多处可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3-6月,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同时,区城市管理事务严格执行考核扣分制,1-6月共扣分73分,扣款2.55万元。
问题12: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各主干道常有车辆未按要求停放人行道,阻碍行人通行,背景小巷车辆占据消防通道乱停乱放,如塘坨路段摩托车占道、一中门口人行道摩托车乱停、区幼儿园入口消防路段长期被车辆占用等问题,严重影响消防和交通安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6月共查处违停车辆1015台次,违停摩托车120余台次。共联合交警开展联合执法2次,对车辆占据背景小巷、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共劝导违停车辆30余辆。
(四)反馈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不够有力。
问题13:油烟污染依然存在。怀化市洪江市巫水北路原医药公司宿舍楼下临街人行道的两家烧烤店长期占道经营,油烟大且炉灶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和生活,被中央环保督查交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大检查,共检查各类餐饮门店17家,发现问题6个,下达整改通知6份,均已整改完成。
问题14:渣土运输监管不到位。城区各工地日常会出现渣土运输监管不到位。城区各工地日常会出现渣土运输污染路面情况。萝卜湾原机床厂路段出入渣土车频繁,渣土车运输渣土时覆膜不到位,渣土掉落,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处引起群众上访投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对渣土处置审批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3月,集中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了教育培训,宣传了渣土相关法律法规。3.重点强化夜间施工时段执法力量,全面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做好渣土运输现场管理。1-6月共立案查处渣土2起,下达立即整改通知2份,立行立改施工工地6处。
(五)反馈问题: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问题15:违规超收罚没款。对群众的处罚存在罚款金额和入账金额不一致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25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经办人的处分决定,局党组对相关案件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该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案例,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警示教育。5月23日,召开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培训会,将以上案例作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问题16:程序执行不规范。如洪江区博大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永达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案(洪区行罚案〔2012〕11号),住建局2022年5月7日移送案件至城管局,城管局7月27日才立案,立案用时2个多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厘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边界建立执法协作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 的通知》(怀城执法发〔2021〕6号)文件规定,按程序办理移送案件。1-6月,住建移送线索1条,已严格按程序处罚到位。
问题1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彻底。未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号进行组卷”的要求组卷,案卷文号前后不一致。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不彻底。如2024年办理洪江区博大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案件时,执法人员未开启执法记录仪。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培训教育。5月14日-5月16日,组织分管法规、执法的班子成员参加专题培训班;5月23日,召开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培训会,传达学习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组织法规股开展法律培训。
(六)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坚决。
问题18: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够好。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2021-2024年未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023-2024年未将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计划,未按规定聘请法律顾问。在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时,未定期研究部署,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排查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月1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城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将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计划,2.2025年1月起,聘请了l名法律顾问。3.1-6月共召开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4.6月17日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问题19: 机关作风建设不够严。网上抄袭仍然存在,内部管理制度出现首长、科室、主任办等不符合城管局实际的词汇。部分干部职工没有遵守工作纪律,上下班未签到情况普遍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 严格落实分级审签制, 2.实行周一列队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醒谈话2人次,督促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问题20:党风廉政教育压力传导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出现酒驾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吸毒和容纳他人吸毒被开除公职事件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3月31日,开展了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议,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当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干部职工必学内容,每月开展一次学习研讨,以学习教育为引领,推动党风廉政教育走深走实。2025年4月,市场服务中心1名协管违规饮酒,经局党组研究,给予解聘处理。
(七)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21: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覆盖面不广,与干部职工交流不多,较少开展日常廉政教育、纪律督查和列席城管局的“三重一大”会议,监督力度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1-6月共召开 “三重一大”会议6次,重大事项决策均按照派驻纪检组监管要求进行。
(八)反馈问题:队伍建设管理有欠缺。
问题22:干部选拔任用失察。党组未进行日常了解、听取意见、综合分析研判及岗位匹配度,2023年10月16日推荐任命的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利用职权非法收取钱款被降级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4月3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研究,明确干部推荐选拔流程。完成新一轮人事调整,配齐行政审批股等空缺的部门负责人。2月25日,对新提拔任用、平级调整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推动新任中层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夯实思想基础。
问题23:督查考核形同虚设。督查股仅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无法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对城管局各项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实际监督职责由股室负责人自行负责,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启动新一轮人事调整,新进人员补充到督查室,补足督查室人员力量,以保证有足够力量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对新提拔任用、平级调整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推动新任中层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夯实思想基础。
问题24:干部存在“躺平”现象。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缺乏管理能力,工作人员执行力弱、工作效率底,不想做事、不愿做事,得过且过,大部分工作由临聘人员完成,已严重增加单位负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分别对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点对点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扭转思想态度;5月23日,组织二级机构人员参与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财务业务培训等,提高业务水平;分别于1月、6月对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二级机构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能。
(九)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
问题25:报账程序不到位。2024年2月,城管局洪江区塘坨市场规范性经营集中整治工程,财政凭证附件无相关“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涉及资金27.69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6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1-6月共开展“三重一大”会议6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问题26: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2022年3月5日,城管局购置城管制式服装没有走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涉及资金14.052万元;2022年12月1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政府购买花卉苗木没有按政府财政程序走电子卖场,财务凭证附件无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记录,涉及资金6万元 。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绘制了《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流程图》,上半年,局本级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开展办公用品采购等,均按政府财政程序走电子卖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大湾塘防洪堤绿化提质工作等,均按政府财政程序走电子卖场,严格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
(十)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问题27: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库。2021年11月23日,城管局与金维电脑公司签到合同租用4台电脑,实为购买电脑,新购入4台电脑属非国产电脑,一直未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将租赁到期的4台电脑按程序补录固定资产。同时,制定了《区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集体资产进行重新摸排,查漏补缺,完善录入“三资”管理系统。
问题28:固定资产处置费未登记入账。城管局2021年报废了两台车辆,车辆系借用农水局、自然资源局,因报废单位与资产登记单位不一致,资产处理费600元未登记入账,一直存放在出纳张文继个人手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将固定资产处理费600元立即按程序登记入账。同时,制定《区城管执法局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集体资产进行重新摸排,查漏补缺,完善录入“三资”管理系统。
问题29:固定资产处置推进缓慢。区城市亮化维护服务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废旧车辆以程序复杂、无专业人员处理为借口,长期停放车库,未对资产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月10日-11日,对城管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资产登记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制度规范资产登记程序。同时,已按程序将区区城市亮化维护服务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废旧车辆报废处理。
(十一)反馈问题: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问题30: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区城管局对党建工作缺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弱化边缘化。2020-2024年未研究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全年工作要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月17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月23日,第一次党员大会,研究通过支部党建工作计划;1-6月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召开支委会6次、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4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问题31: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非党组成员多次列席党组研究职级晋升、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并表态发言和参与决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4月3日,召开局队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1-6月召开党组会议6次,决议人员任用、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均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区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非党组成员列席,不表态发言。
(十二)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
问题32: “三定方案”执行不到位。区城管局2020年5月16日至今未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设置人事财务装备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市政设施服务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区城管执法局“三定方案”,进行了人员调整,配齐了人事财务装备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股室人员,园林绿化管理股、市政设施服务股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股长。
问题33: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推荐班子成员晋升时,本人没有实行回避。
整改结果: 完成
整改情况:4月3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局内部人事调整事项,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
(十三)反馈问题:未经审批聘用编外人员。
问题34:下属二级机构未经审批,违规聘请临聘人员。如区城市亮化维护中心2023年12月29日与恒薪人力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电工1名,2024年1月1日续聘3人,新聘1人;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1月1日续聘1人,新聘1人;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服务中心自2024年4月1日续聘5人,新聘1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6月25日,我单位已清退7人,预计12月底前清退2人,其余人员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暂时无法清退。上述人员清退后,我局未以任何形式重新招聘补充编外人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补一退一”要求,严控编外人员。
(十四)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
问题35: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欠深刻全面,相互批评不够尖锐到位,气氛不够浓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2月,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规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党组成员认真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党组书记审阅、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经集体研究把关。党组成员在谈心谈话中,不讲优点、不讲成绩,只讲问题,消除顾虑、直面问题、查找不足,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形成共识。2月2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目的。
(十五)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问题36: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城市亮化维护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等单位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未按规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党务公开栏长期未更新;城市管理事务中心、城市亮化维护中心、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人对党建知识不了解,园林绿化中心由非党人员担任党建专干、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将党建工作资料发包给一名非本支部的街道工作人员负责,并支付一定报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月10日,局党组对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1月20日至24日、6月23日至30日,局党组对二级机构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反馈问题十余条,均督促二级单位整改到位。同时,督促二级机构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按规定开展学习教育。
(十六)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37:油烟污染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常态化管控,开展了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大检查,共检查各类餐饮门店17家,发现问题6个,下达整改通知6份,均已整改完成。
问题38:违章建筑拆除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各物业小区纳入日常违建管控巡查范围,对发现的违建行为建立处置台账。2025年查处新增违建11处,责令停工14起,自行拆除10处,强制拆除1处,新增违建控制率100%。
问题39:精细化管理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以推进实施道路街区环境、城乡人居环境、市场商圈环境、公园广场环境、公厕站点环境、工地地块环境等“六大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了违法建筑整治、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容貌整治、乱摆乱卖整治、乱贴乱画整治、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城市形象有所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问题40:解决群众诉求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安排专门人员梳理12345平台、信访件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置、回应,对于12345平台反馈的问题按时限要求予以答复;对于群众诉求涉及的具体事项提醒相应领导及时予以解决并制定后续跟进的规则,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1-6月共计处理“12345”平台反馈问题58条,均已按时、准确回复,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持续巩固巡察成果,加强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一)持久发力,推进问题清仓见底。重点聚焦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不断强化整改工作举措、随时调度,加力加压推进整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漏问题、不留尾巴。
(二)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廉”的操守,坚决杜绝改后重犯和反弹回潮。
(三)激发动力,以整改促发展提升。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整改的标准融入成为工作标准,把整改工作转化为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建设美丽、整洁、宜居的洪江区贡献更多城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7663370;电子邮箱:7026948@qq.com。
中共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5年7月4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