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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河滨路 发布时间:2026-01-05 08:2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公布河滨路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以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管委的领导下,2025年我街道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主题,规范有序地做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2026年,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上加强工作衔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举办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写作能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