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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沅江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沅江路 发布时间:2026-01-04 15:05 【字体:


2025年,沅江路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与要求,以“服务群众、规范管理、提升效能”为核心主线,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强化监督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聚焦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稳政治方向。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学、集中培训学、融入日常学”的“三学联动”机制,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年内,街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4次;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推进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街道主要领导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街道年度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在年终述职中专题进行述法。通过明确各办、站、所法治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深化学法用法,提升履职能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构建常态化法治培训体系。围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以案释法”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基层治理方式从“经验主导”向“法治引领”转变。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严格程序规范,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晰决策范围、规范操作流程、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决策过程科学、程序正当、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年度内,严格依照“三重一大”制度闭环管理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决策20余项;依据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依规启动并筹备2026年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法治宣传与程序执行精准规范。

(二)加强合法审查,防范法律风险。组织开展街道规范性文件及公文专项清理审查行动,累计废止清理规范性文件30余件、审查街道公文100余件。充分发挥街道司法所的法律顾问与审查作用,全年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8次,审查各类合同5份,参与处理涉法事务2件,有效保障了街道各项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权力阳光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推动决策有效落实。创新群众监督形式,选聘居民议事员19名参与街道发展事项协商与民主监督;设立“居民监督岗”,鼓励党员群众对社区事务进行常态化监督,切实保障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三、聚力基层治理,增强依法治理效能

(一)优化行政服务,创新治理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本地古商城“会聚公议”传统自治智慧。构建线上“智理云平台”、“智慧人大”与线下“片长、组长、邻长”三长制相结合的“多网格”联动治理机制,实现群众诉求线上即时反映、线下快速响应与处置。全年通过该机制处理群众诉求100余件,办理信访事项20余件。

(二)明晰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梳理街道职能,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23个领域,明确基本履职事项17类110条、配合履职事项18类100条、上级收回事项15类137条,并梳理特色事项4项,确保“三保”等核心职能全部纳入基本履职清单。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下沉,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

(三)深化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化。实施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将法律素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指导小区公约法治化修订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法治建设的主动性。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七进”活动。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举办“以案释法”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未成年人“三防”专题教育等特色普法活动7场,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

(四)多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托街道综治中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联动部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广“巷道议事”“一事一议”等协商模式,组织街道及社区干部定期入户走访,提前介入并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年度内,共排查受理邻里、债务、家庭等各类纠纷40起,成功调解39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5%。

四、正视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理念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基层干部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维定式,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与能力有待加强,“权大于法”“情高于法”的惯性思维尚未根本消除。

(二)普法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不足,较多依赖传统标语、讲座等方式,互动性、体验性不强,群众参与度不高。宣传内容与居民实际法律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习惯的效果有待提升。

(三)资源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所需的人力、财力、技术等资源配置与当前繁重的基层法治任务尚不匹配,“事多人少、权小责大”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方向

(一)持续强化法治引领作用。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牢固树立依法履职、依法用权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着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法治情景剧、典型案例巡回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融入生活。

(三)切实提升基层法治能力。进一步发挥“三官一律”、“一乡街一法官”等机制作用,深化法治力量下沉,联动化解复杂矛盾,优化基层法治生态。同时,加强对街道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三长”等基层队伍的法治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沅江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