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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路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何京霖同志于2024年6月试用期满聘用为管理十级岗位人员,根据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相关规定,现何京霖同志在管理十级岗位上已满壹年,可以根据相关程序聘用到管理九级岗位上。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现从2025年6月起聘用何京霖同志为管理九级岗位人员。
特此通知
洪江区沅江路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