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沅江路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20年度沅江路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鹤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里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批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 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保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结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区沅江路街道办事处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五办三中心一执法大队一服务站”其中“五办”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三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执法大队1个,退役军人事务站1个。
核定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在职17人,离退休19人,临聘人员23人。(其中:劳务派遣8人,公益性岗位15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38.71万元,比2019年增加95.99万元,增加39.54%;是因为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社保机构改革因素增加收入.
2020年度决算支出总计292.5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43.51万元,增加17.46%,是因为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社保机构改革因素增加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7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2.59元,其中:基本支出279.47万元,占95.52%;项目支出13.12万元,占4.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8.71万元,比2019年增加95.99万元,增长39.54%;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2.5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43.51万元,增加17.46%,主要是因为防疫工作的特殊性和社保机构改革因素增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51万元,增加17.46 %,主要是因为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保机构改革因素增加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22万元,占73.89%;国防(类)支出1.34万元,占0.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9万元,占1.7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0万元,占11.69%;卫生健康(类)8.72万元,占2.99%;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52%;住房保障(类)支出8.98万元,占3.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84万元,占4.73%;其他支出2.8万元,占0.9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5.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因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全部处置或移交公车办。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支出2.8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92.5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里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批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 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保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结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概况:
洪江区沅江路街道办事处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五办三中心一执法大队一服务站”其中“五办”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三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执法大队1个,退役军人事务站1个。
核定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17人,离退休20人,临聘人员23人。(其中:劳务派遣8人,公益性岗位15人。)
(一)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390.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6.9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其他非税收入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390.4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16.89万元(人员支出277.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8.92万元);2、项目支出73.6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3.60万元)。
(三)“三公”经费无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无
三、财务管理及内控建设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方式,专款专用。
2019年,通过内控会议的召开和培训,让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内控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学习,宣传引导,同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做到责任逐级分解、工作逐级落实,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配置权责,细化权责运行,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自身制度体系,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了财政部门各项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一是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处置、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财政改革工作;二是对财政数据网络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及更新升级,确保全区信息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三是通过开展财政评审、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评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为鹤城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自评分为95分。
五、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
“同意财政部门将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按照规定予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