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 告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
公 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及《怀化市洪江区医药机构准入及退出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于2026年01月31日解除洪江区明德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机构地址 |
|
1 |
洪江区明德药房 |
P43127100107 |
洪江区莲花地4号
|
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01月26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