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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洪江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来源:洪江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09 09:13 【字体: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洪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4)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

洪江区医疗保障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会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五个职能科室。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 4人。公益性岗位2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71万元(经费拨款165.2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2、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1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141.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及财政投资评审费用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1.城乡居民医保专项业务费13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医保代办费。2. 非税收入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的日常公用经费。3.特殊病种评审4万元,主要用于特殊病种的专家评审费。4 .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的信息化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67.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52万元,下降0.94%,下降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

    2三公经费: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公务接待一律从俭,严格压缩接待开支,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约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约0人次等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6.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医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