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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总结

来源: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26 11:23 【字体:

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是一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和烈属十分期盼的政治工程、民心工程。为切实做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洪江市英雄纪念设施迁移整修方案》,已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迁移工作,4月底完成整修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洪江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抓落实,同时成立洪江区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作专班,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蒋湘洪任组长,副局长刘小君任副组长,王希文、陈毅明、丁一帆、向辉为成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我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

1、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工作人员向辉对全区英雄烈士墓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根据“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尊重习俗、亲属自愿”的原则,制定整修工方案。 ⠂༯font>

2、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审批管理,财政评审,现场监督对专班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则,确保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3、对烈士亲属管理的零散烈士墓,原则上迁移至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烈士亲属强烈要求就地保护,无需迁移保护的,通过签订就《洪江市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责任书》,继续由亲属管理维护并明确有关保护管理责任;烈士亲属同意迁移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确保顺利迁移。

4、科学整合现有烈士纪念设施资源,在整修过程中,既避免起点过低,又防止奢华浪费,确保设计庄重、新颖并富有时代气息。

5、以人为本,尊重习俗。尊重当地习俗,做好散葬烈士墓家属工作,顺利安全的完成迁葬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实施

1、根据实地走访摸底核查,我区共有烈士陵园⠼font face="仿宋" >1处,陵园外零散烈士墓⠼font face="仿宋" >9 座,烈士陵园内烈士墓16座,陵园内烈士英烈墙1处、纪念碑⠼font face="仿宋" >1 处、纪念亭⠼font face="仿宋" >1 处、纪念广场⠼font face="仿宋" >1 处。其中需整修的设施如下:

(一)陵园外零散烈士墓需要集中迁移⠼font face="仿宋" >9 座,

(二)烈士陵园内烈士墓需要修缮保护的⠼font face="仿宋" >16 座。

(三)烈士陵园内需要修缮保护的烈士英烈墙、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广场共⠼font face="仿宋" >4 处。

(四)环境整治项目⠼font face="仿宋" >4 个。

(五)其他配套项目⠼font face="仿宋" >2 个。(陵道、烈士陵园大门)

2、由于我区烈士陵园基础差,前期工作经过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实测地形图、签订合同等工作,虽然前期工作准备时间久,但是扎实了每一步骤、每个环节,为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奠定了基础,我局于2022年3月19日开工,4月30日前顺利将9座零散烈士墓迁移烈士陵园内,陵园内16座烈士墓进行就地整修,其他纪念设施整修收尾工作5月31日前完成。

四、立足补短强基,建立长效机制

1、烈士纪念设施集中建设维修保护工作完成后,将我区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纳入管理保护体系,及时建立零散烈士墓,集中保护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日常管理制度,逐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建管结合,以实施专项整修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设置,压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推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可持续发展。

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