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 8月 29日至2025年 9月 8日。
姓名 |
罗顺生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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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河滨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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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街道田湾冻青坪23号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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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1985年10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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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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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押运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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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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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1985年10月至1989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0310部队服役,2013年11月在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025年4月14日经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医院专家鉴定陆级。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5年 8 月 29 日
(联系电话:7620807 地址:洪江区巫水北路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