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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

来源: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6:41 【字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局党组区工委在我设立的领导机构,必须服从区工委领导,在我发挥领导作用。局党组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确保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三) 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四) 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四) 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