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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来源: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06 14:59 【字体: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和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章,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检查和考核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农村绿化、部门绿化等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林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区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五)负责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八)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全区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二十)承担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工委和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机构名称: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申海兵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劳动路广场南侧

邮编:418200

电话:0745-762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