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HHCR-2016-00009
怀政发〔2016〕10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怀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怀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怀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6—2020年)
为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方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把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企业为主,诚信守法。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3.夯实基础,创新驱动。深化质量技术理论研究,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监督管理机制创新,为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支持。
4.重点推进,以质取胜。在全面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重点领域、主导行业和特色产业的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扶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效益提高。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力争1家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新增3家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质量、效益明显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度提升,产品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产品质量需求。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竞争力逐步提升,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打造一批质量好、品牌影响大、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一般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省级工业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居省内前列,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二)工程质量目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率达10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水利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三)服务质量目标。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全面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商贸、物流、运输、金融、软件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通讯、旅游娱乐、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和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推进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稳步提高社会质量满意度,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率达90%以上,医疗卫生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客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保持稳定或改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沅水干流、支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水平。
1.增强企业质量意识。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意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建立自律性质量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质量风险,严格推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控制质量。大力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重点推广普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追求零缺陷、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应用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3.提高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要强化质量创新意识,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开发、购买和应用发明专利、商标和版权,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作运用能力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消化吸收能力,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4.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行业骨干企业应成为质量管理标兵,并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产业和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并利用自身管理和技术优势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5.提高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能力。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抓质量、讲诚信、保安全”的质量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践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带入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决策中。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合作方、投资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树立企业对人、对自然、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健全质量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侵害公共和个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加强对工程技术、工程各类原材料、工程施工设备的监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健全投诉机制,畅通公众服务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查处扰乱服务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业。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风险处置等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重点做好食品、建材和农资产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动态更新质量信用档案基础数据和质量信用数据。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推进银行、工商、税务、海关、质监、检验检疫、商务、保险、统计等部门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营造“质量诚信、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
3.建立健全质量文化体系。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先进质量文化,打造怀化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体系。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和质量意识。
(三)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质量安全数据指标、质量发展数据指标为核心内容的县市区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主要质量指标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评价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一项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等市场准入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完善以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认证和必要的行政许可为手段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企业和产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严格加强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缺陷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严格实行召回制度;对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的产品,强制其退出市场;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严格实施服务行业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损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主体,强制其退出服务领域。
4.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完善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积极探索出口产品质量奖的评审。对质量管理先进、成效显著的组织给予奖励,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对名牌产品、质量先进企业的鼓励政策,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攻关。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质量标兵活动,积极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5.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企业,树立怀化品牌形象,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怀化品牌培育、扶持机制,培育出一批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名牌产品,提升我市品牌形象和经济竞争力。
(四)加强质量发展基础建设。
1.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具有怀化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制,支持企业研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转化为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快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等领域国家标准体系推广应用步伐,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地方服务、环境、能耗等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和标准推广实施体系,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范围,提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水平,有效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我市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升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园区绿色经济的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教育、卫生、医疗、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
3.强化计量基础建设。针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环境监测、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一批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发展需求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监管和量传溯源能力,建立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强计量监管,开展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对集贸市场衡器、乡镇和社区医疗医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强制检定,积极推行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加油站、公路计重收费站等场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依法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计量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开展计量测试技术和检定规程规范的研究,建立量传溯源和计量监管相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加强企业计量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认证,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的计量保证能力。加大量值传递方法等技术的研究,完善我市量传溯源体系,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
4.推进认证认可工作。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作用,加大在各行各业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工业品“3C”认证。推进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定,大力推进农业良好行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积极推动环保、生态节能产业、商务服务认证,建立认证结果政府采信机制。加强对认证认可机构的依法监管,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快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技术提升要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检测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以现有检验检测资源为基础,加强整合,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向规范化、品牌化、层级化发展。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基础建设,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
6.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以建设“智慧怀化”为契机,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加强新一代信息骨干网、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质量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质量安全。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众的质量公共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推进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质量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的作用,整合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质量信用数据,搭建公益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在质量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形成质量信用结构化、集成化、标准化的信息资源整合体系,为社会管理、市场监管服务。
7.加强质量人才建设。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管理队伍、质量检验检测队伍和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质量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一线员工。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积极开展质量工作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大力实施质量、计量、检测、认证等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完善质量高技能人才、质量管理人才引进机制,加快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的改革步伐,破除人才引进过程中的身份、户籍等限制,实现人才开发与质量提升的融通互动。
(五)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1)农业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建立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加强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有效规范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推广,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定工作,促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同步推进。加大农产品名牌战略的实施力度,积极培育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品牌,着力提升农产品信誉和知名度。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网络,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从地域上和过程中实现全覆盖。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将追溯源头,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
(2)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把食品质量安全作为质量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多管齐下全力构筑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食品行业总体水平。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一套从原料生产、加工、贮运到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卫生标准体系和相关技术规定、检测标准和方法,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者积极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切实加强自律,增强诚信意识,认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3)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办法,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通过大力实施质量认证、标准符合认定、可靠性提升工程、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和新产品鉴定等措施,提高工业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安全、节能、环保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工业产品质量的跟踪监测预警,建立工业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发布制度。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保障工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2.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围绕建立“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依法依规依标准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强化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六方质量责任主体监管,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体难以落实等问题。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探索建立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为主体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评价机制,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加大节能环保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依照规定及时查处和整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工程,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
3.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服务、医疗卫生、商贸流通、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化体系,提升服务业质量安全水平。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努力提高服务业质量发展水平。推进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企业,促进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4.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积极推进有色、冶金、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节能工程,组织推广实施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城市绿色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区域噪声,推进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沅水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覆盖全市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全省领先,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十三五”年度减排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订落实本纲要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督促检查本纲要贯彻实施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把质量发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本地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要加大对品牌培育、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查、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的资金、技术、设备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好相关经费。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本纲要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十三五”规划的政策衔接,确保本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三)落实分级责任。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事业发展。建立分级责任制,分层级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强镇、强企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提出本部门本行业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将质量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明细化、具体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质量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实现质量发展惠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