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倡议书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倡议书
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配送人员及广大消费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网络餐饮服务在极大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已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全链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外卖食品安全风险,现向全区网络餐饮服务各方主体及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把准入关口,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一)健全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覆盖入驻审核、日常巡查、配送管控、投诉处置、应急处置的全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二)严格入网审查,杜绝“幽灵外卖”。全面落实入网餐饮经营者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保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有效并做到及时更新。通过实地核查、线上线下系统校验、监管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资质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资质造假、经营地址虚假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风险监测。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定期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抽查监测,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对无堂食外卖依法标注“无堂食”标识。
(四)畅通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并公开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制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处理。
二、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守经营底线,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一)持证合规经营,确保信息真实。必须拥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等资质,确保证照齐全有效。确保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体店一致,网店名称与实体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一址多证等问题。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
(二)规范加工制作,严控食材安全。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确保线上销售餐食与实体店质量安全一致。严格把控原料采购,不购买使用来源不明、变质食材;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严格遵循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原则,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保持后厨环境整洁。落实“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
(三)落实智慧监管,推进“明厨亮灶”。主动配合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AI监管”,在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区域规范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将后厨加工操作、餐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实时公开。监控画面应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
(四)确保配送安全,推广食安封签。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签开启后无法复原。
(五)抵制餐饮浪费,倡导文明新风。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在经营页面、餐品包装及实体门店醒目位置设置反餐饮浪费提示标识。
三、致外卖配送人员:筑牢配送防线,守护餐食安全
(一)严格健康管理,保持配送卫生。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工装整洁,配送箱每日清洁消杀。
(二)规范配送操作,查验封签完整。取餐时主动核验商家经营资质,重点检查外卖封签是否完整完好。配送中保障餐品密闭洁净、不受污染。对封签破损、缺失、包装污染的餐食,坚决拒绝配送并及时反馈平台与监管部门。
(三)发挥监督作用,当好“移动探头”。在日常跑单中留意商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正规渠道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上报。
四、致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权益
(一)选择正规商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规范、公示透明,且有“互联网+明厨亮灶”展示的餐饮商户订餐。坚决不选无资质、地址模糊、评价异常的低质商家。
(二)仔细签收查验。收到外卖后首先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清洁,“食安封签”是否破损。发现餐品异常及时与商家沟通或拒收。验收无误后请尽快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导致食品变质。
(三)科学理性点餐。谨慎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按需点餐、杜绝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四)依法投诉维权。妥善留存订单、照片等证据,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无小事,共治共享护民生。希望全区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提供者、外卖配送人员、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同心协力、各司其职,主动融入智慧监管治理体系,共同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打造安全、透明、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倡议单位: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