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30日对洪江区鑫富华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小米椒(辣椒)和大红椒(辣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4月28日经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均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我局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6年4月30日我局对洪江区鑫富华超市开展执法检查。经查,洪江区鑫富华超市销售的小米椒(辣椒)是在贵阳市花溪区陆发蔬菜经营部采购的,采购价格为4.8元/斤,共80斤,采购金额为384元;大红椒(辣椒)是在贵州汤丰鲜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采购价格为6元/斤,共36斤,采购金额216元。至立案之日已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立案。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资质证明、采购发票及检测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因食品经营主体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