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怀化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怀教小组发〔202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
1.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就近入学。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各中小学校不得拒收学困生。严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招生,严禁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等进行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2.规范学籍管理。升学学生学籍转接必须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毕业学生所在学校必须在9月1日前办理完成升学学生学籍转接工作并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办,逾期不予办理。
3.严格控制班额。分班要求相对均匀,学校招收的新生同年级各班人数相差不得多于5人。小学每班人数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高中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5人。
4.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混合编班就读,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违规费用。
5.做好高中招生。高中阶段的招生计划按照《2021年怀化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怀教通〔2021〕12号)文件执行。
二、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入园
6.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发改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幼儿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检测,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8.各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严格实行计划招生。若本园计划招生人数已满,超额人数先登记相关信息,同时上报局基教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剂。未经教育局同意,幼儿园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9.严格控制办园规模和班额。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幼儿园规模不超过360人,其中大班班额不超过35人,中班班额不超过30人,小班班额不超过25人。各幼儿园不得出现以大中班班额名义招收小班幼儿类似情况。一经查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招生人数合理编班,确保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规范招生,严格执纪。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擅自发布招生信息,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贬低其他学校等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学校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严禁买卖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从重从快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注册,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
附件:1.洪江区2021年中小学校秋季新生招生指导性计划
2.洪江区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指导性计划
附件1
洪江区2021年中小学校秋季招生指导性计划
学 校 |
班 数 |
人 数 |
|
一中 |
初中 |
6 |
330 |
高中 |
6 |
330 |
|
二中 |
初中 |
4 |
220 |
职中 |
职高 |
4 |
200 |
幸 小 |
5 |
225 |
|
中 小 |
5 |
225 |
|
东 小 |
2 |
90 |
|
岩 小 |
1 |
45 |
|
横 小 |
1 |
45 |
附件2
洪江区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指导性计划
幼儿园 |
班数 |
备注 |
区幼儿园 |
9 |
|
幸福幼儿园 |
9 |
|
中山花园幼儿园 |
10 |
|
东方幼儿园 |
8 |
|
横岩乡中心幼儿园 |
3 |
|
桂花园乡岩门中心幼儿园 |
3 |
|
希望之星幼儿园 |
3 |
|
新世纪幼儿园 |
6 |
|
汇英幼儿园 |
6 |
|
合 计 |
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