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发布时间:2024-06-17 09:38信息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洪江区高新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承诺时限

2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申请条件

(一)具有洪江区非农业常住居民户口且居住满两年以上的;

(二)属无房户、危房户,人均建筑面积在13㎡以下的;

(三)经民政局核定为中低收入家庭的;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含货币分房);

2.购买安置房、经济适用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分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类型

1

申请表

1

原件

2

身份证

1

复印件

3

户口本

1

复印件

4

婚姻状况证明

1

复印件

5

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1

原件

6

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1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公示—登记

办理地点

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村1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现场申报: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745-7628975

监督电话

0745-763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