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审批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0信息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洪江区高新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审批

受理条件

(1) 直系亲属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2) 有合法固定住所需迁移落户的:

(3) 大专毕业生落户:

(4) 购建房屋落户:

(5) 工作调动落户:

(6) 招聘录落户:

(7) 退伍、转业落户:

(8) 随军家属落户:

(9) 回原籍落户:

(10) 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水利水电移民:

(11) 在城镇新农村建设安居点建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在城镇安置的:

(12) 享受保障性住房的:

(13) 经商做生意,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经济收入,租赁房屋居住在城镇的: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类型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1

原件

2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1

原件

3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1

原件

4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1

原件

5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或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1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地点

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村1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现场申报: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745-7628975

监督电话

0745-763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