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发布时间:2024-06-17 09:59信息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洪江区高新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类型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

原件

2

公司章程

1

原件

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1

原件

5

住所使用证明

1

复印件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

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地点

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村1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现场申报: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745-7628975

监督电话

0745-763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