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4-06-17 09:53信息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洪江区高新区“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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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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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洪江区存续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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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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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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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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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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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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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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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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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
1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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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
1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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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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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村1号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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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1、现场申报: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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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45-7628975 |
监督电话 |
0745-7635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