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硅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7 11:06信息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硅材料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硅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

建设单位: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租赁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部分场地,建设两套气相二氧化硅装置(产能共计10000t/a),配套空分制氮系统、工艺冷却水/冷却水系统及仓储物流系统等,以及其它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38142884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四期5号栋3层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67219725

传 真:-                 邮 箱:20541538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

湖南恒曜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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