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环保专家服务组的通知
洪区高新管〔2022〕29号
关于成立安全环保专家服务组的
通 知
园区各企业:
为切实发挥企业专家在园区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安全环保工作水平,确保园区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服务组”,由李少君同志任组长,秦加美、胡建新、胡祖飞、侯建呈同志任副组长,侯建呈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组织。
专家服务组按照《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附件:⒈《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名单(第一批)》
⒉《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名单(第一批)
共2页第1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从事行业及工作年限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周华平 |
男 |
1969.04 |
南通职大 |
大专 |
精细化工 |
化工 29年 |
化工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8036199268 |
2 |
王开云 |
男 |
1967.01 |
湖南省化学工业学校 |
中专 |
化工工艺 |
化工生产33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总监 |
13517455239 |
3 |
易重庆 |
男 |
1983.09 |
湖南科技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化学工程 |
化工生产及项目建设14年 |
高级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
13469346043 |
4 |
罗 想 |
男 |
1981.11 |
南开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有机化学 |
化工 15年 |
化工工程师 副总经理 |
15102220173 |
5 |
潘伯有 |
男 |
1984.06 |
湘潭大学 |
本科学士 |
化学 |
化工 15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一级消防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安全总监 |
18674566176 |
6 |
李卫红 |
男 |
1977.07 |
湖南工业大学 |
本科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1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副总兼安全总监 |
18075598218 |
7 |
吴新华 |
男 |
1966.12 |
江西理工大学 |
大专 |
机械制造与设备工艺 |
33年 |
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
15367558388 |
8 |
赵涸浜 |
男 |
1985.05 |
湖南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 |
13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有机化学工程师 生产运行部经理 |
18075598299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安全环保专家名单(第一批)
共2页第2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从事行业及工作年限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9 |
尹授钰 |
男 |
1981.10 |
中南大学 |
本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危险化学品管理12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14760700044 |
10 |
唐保清 |
男 |
1962.02 |
中国科技工程学院 |
本科、工学学士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工行业36年 |
董事长 |
13906149371 |
11 |
颜才南 |
男 |
1968.07 |
湖南大学 |
本科 |
工业管理工程 |
化工行业32年 |
副总经理 |
13873388358 |
附件2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
安全环保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时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种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防范和遏制安全环保事故抓在手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担负起来落实下去,把各项防范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环保基础,提高本质安全,坚决杜绝较大事故,推动园区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的
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园区安全环保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实现管理标准化、生产设施自动化、隐患排查信息化。
三、专家管理
(一)专家入库条件
1.从事化学化工等相关领域工作满 5 年或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化工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产业目录等,由所在单位推荐或自荐,填写《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咨询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4.洪江区高新区及园区企业的干部职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
(二)专家入库程序
1.对于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同志,个人填写《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报园区管委会。
2.园区管委会根据所个人申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研究后确认入库专家候选人。
3.对入库专家人候选人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下发文件至园区各企业,并对入库专家下发聘书,每个聘期为三年。
(三)专家权利与义务
1.专家权利
(1)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预。
(2)参加有关活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领取合理的咨询费或劳务费。
(3)有权自愿退出专家库。
2.专家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2)积极参加有关咨询评审活动,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3)存在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 专家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4)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或接受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红包礼金或其他好处。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有关信息;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剽窃、非法转让或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
(四)专家管理
1.园区管委会是专家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本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服务、相关成果审查等。
2.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或原因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非法利用他人成果或有关资料的。
(2)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职,有两次以上信誉不良记录的。
(3)索取或者接受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的。
(4)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经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5)个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6)个人离职,离开洪江区高新区的。
(7)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形。
四、指导服务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年组织开展全面性的安全隐患(含特种设备)大排查不低于2次,组织专项检查不低于6次,常态化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由专家组提交高新区管委会,管委会负责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整改、核查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闭环管理,并将隐患治理结果向区应急局报备。
(二)技术交流和答疑。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对遇到的安全环保问题进行交流答疑,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稳定安全发展。
(三)提升应急水平。进一步提高园区专项应急预案与企业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和专(兼)职应急队伍,明确职责,配备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不断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
(四)推动科学管理。建立依托专家会诊把脉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涉危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协助企业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专家派遣手续。采取随机抽取或因工作需要园区指派的方式确认并报园区管委会领导审批后,园区安环部填写《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派遣单》,专家依派遣指令开展工作。
(二)扎实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园区管委会安环部组织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填写《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指导服务检查记录表》。
(三)落实专家有偿服务制度。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园区实际,专家指导适当发放误工补助服务费,费用按天计算,按8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专家服务报账应提供服务签到记录、有关服务的方案、劳务发票、本人银行账号等,由园区管委会或委托怀化洪江区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促进中心、怀化市洪江区企业管理协会按程序审核发放。园区管委会建立相关基金,保障专家组各项工作开展。
(四)有效推进隐患整治销号。被检查单位根据专家指导服务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开展隐患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园区管委会安环部,安环部对排查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并适时组织专家“回头看”抽查复核,切实消除隐患。
附表:1.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申报表
2.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汇总表
3.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派遣单
4.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指导服务检查记录表
附表1
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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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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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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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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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新推荐£ |
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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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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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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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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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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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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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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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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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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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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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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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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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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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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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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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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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为其 办理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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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学术团体、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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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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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情况 |
(正文最多1000个字符,附件提交主要研究成果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及专著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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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
(正文最多1000个字符,附件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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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主要 成果 |
(正文最多1000个字符,附件主要包括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安全环保咨询与论证、重大科研等工作成果;参与安全环保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企业安全技术与管理咨询等工作实绩;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消防、地灾、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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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内参加区高新区安排工作情况(原聘用专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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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 |
本人申请应聘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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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承 诺 |
本人认同区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指导服务管理办法》,并做出以下承诺: (一)积极参加专家工作,认真完成委托的任务; (二)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对出具的意见负责; (三)遵守保密要求,不透漏相关工作、商业和技术秘密; (四)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专家工作规则和廉洁要求; (五)及时填报、更新个人信息,记录和反馈工作情况; (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执行任务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患病、病故,通过个人社保(含工伤保险)等渠道解决。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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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 意见 |
我单位同意该同志加入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队伍,优先安排其参加相关工作任务。若在执行洪江区高新区管委会委派的相关任务时发生意外伤害,由我单位按照工伤处理。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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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意见 |
(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洪江区高新区安全环保专家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所学专业 |
从事行业及工作年限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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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派遣单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专家服务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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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邀请专家人员 |
共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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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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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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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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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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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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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心(或企业协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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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核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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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附表4:
洪江区高新区专家指导服务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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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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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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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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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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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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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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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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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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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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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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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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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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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发现问题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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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指导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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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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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参与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