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园区企业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考核的通知
洪区高新管〔2023〕7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园区企业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考核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按照2023年年初签订的《洪江高新区2023年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经研究决定,将在12月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各企业在2023年12月10日前对照《洪江高新区2023年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考核细则》完成考核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高新区管委会安环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开始,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各企业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请企业准备好自评结果的佐证资料备查),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2023年园区企业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考核细则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 30 日
2023年园区企业安全、环保、消防、禁毒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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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一、责任体系 (20分) |
1.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工作领导小组 |
3分 |
查企业相应工作组织机构文件,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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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落实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按时参加高新区组织的工作例会情况(4次/年)。 |
3分 |
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缺一项扣1分;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缺会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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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专(兼)职安全、消防管理员;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
3分 |
查专(兼)职管理员的任职文书,无任职文书扣2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按要求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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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贯彻落实各级安全消防会议、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情况。 |
3分 |
未传达落实各项会议、文件精神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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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签订安全消防责任状,并有完善的考核办法;主要负责人承诺进行公示。 |
3分 |
查企业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考核资料。未落实责任考核缺1项扣1分。各层级安全消防责任书签订情况,缺一级扣1分;未开展主要负责人承诺公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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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生产(消防)治理经费列入企业开支;有年度工作计划、台账。 |
3分 |
无安全生产(消防)经费年度计划、台账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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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会议,有会议记录、签到及图片资料。 |
2分 |
查会议记录是否完全,无会议资料扣3分,记录不全每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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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工作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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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岗位操作规程并上墙。 |
3分 |
制度、台账不全或无岗位操作规程(未上墙),缺1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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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安全培训及资料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 |
3分 |
主要负责人再培训不足12学时,扣2分;员工安全再培训不足20学时,扣2分/人;新进员工安全培训少于72学时,扣2分/人。资料建档不完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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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
3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未及时年审的(视为无证),缺1项(或每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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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活动,活动有方案或计划、图片、总结。 |
2分 |
缺一项活动扣1分,无方案、总结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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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价、风险等级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监督管理、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情况。 |
7分 |
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扣5分;未按要求落实开展分级管控工作,分别扣1份;危险源辨识或对危险源分布图进行公示,扣1分;应急预案演练(综合性演练1次/年,专项演练2次/年),缺1次扣1分;重大危险源未落实包保责任制公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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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及持续改进复评工作情况。 |
2分 |
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持续改进复评扣1分;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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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一员一册情况: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劳动防护、工伤保险等。 |
2分 |
未建立一员一册扣1分;未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评价,扣2分;未定期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扣1分;未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扣1分;资料保存不完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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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会三卡”制度(班前会、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落实情况。 |
3分 |
未制定“一会三卡”制度,扣2分;无班前会记录扣2分;记录简单扣1分;重点岗位无“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牌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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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管理 (25分)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备案。 |
3分 |
建设项目“三同时”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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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安全、消防等工作长效机制,管理资料台账规范并分类管理。 |
4分 |
未按规范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台账资料,每项扣1分;资料管理未按要求分类或不规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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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自行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有完整的检查、整改及销号台账相关资料及公示情况。 |
4分 |
一年开展12次隐患自查、整改、销号并及时通报公示,少一次(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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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安全、消防状况检查。企业需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警示标志,从业人员现场正确佩戴各类劳保用品。作业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 |
4分 |
现场检查,查到一项扣1分;若超出该项分值的,则该项5分分值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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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
4分 |
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或制度未上墙,扣2分;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或未经检验合格使用,扣2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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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3分 |
未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或制度未上墙扣1分;消防设施台账建立不全扣1分;消防设施未按要求定期检查或检查记录不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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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
3分 |
查参保缴费凭证,未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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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控制 (30分) |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实现全年无人员伤亡的年度目标。【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
30分 |
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扣30分;发生一般以上(含一般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警事故,视事故大小或影响程度每次扣10-30分;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经过劳动部门办理工伤手续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报告园区管委会,扣1分/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教育整改问责到位的每起扣5分;存在事故漏报、瞒报、迟报情况每次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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