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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来源: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1-04-20 15:49 【字体:

根据区工委统一部署,2020918日至1023日,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联合社进行了巡察。2021119日,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社党组高度重视,即行即改、立行立改,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在区工委第一巡察组精心指导下,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⒈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社党组迅速行动,组织召开社党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多次召开社属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全面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经多次完善,研究制定了《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整改问题逐项梳理分解,细化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社党组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各自分工,在带头抓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社属相关公司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合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区工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社党组聚焦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1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组织处理5人,其中1人被区纪工委约谈,4人向区纪工委作出了深刻检讨),清退违规资金63424.69元。

⒈反馈问题: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一是深化供销社改革后劲乏力,为农服务能力不足。横岩乡、桂花园乡供销合作社只挂牌,未注册登记,存在“空壳”运行情况。同时,对恢复村级供销社停留在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没有拿出接地气的为民服务办法和措施,导致大部分村级社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二是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2016年至2017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2013年至2020年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月集中学习方案,班子成员学习主动性不足,把学习当作“软工作、额外负担”。学习教育不严不实,个人在2017年网上抄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和《两条例两准则学习心得》,出现“有向畜牧兽医法规方向拓展”、“保障畜牧发展”、“紧密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等字样。党组书记在巡察知识测试时,多次拿出手机上网查找答案。

整改情况:对恢复村级供销社的问题,因政策原因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因素,尚未整改到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村级“三社合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在政策范围内,抓好横岩乡、桂花园乡供销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充分发挥乡级供销社的服务功能。二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制定和完善了《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网上舆论宣传管理工作制度》《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方案》等制度,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完善了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月集中学习方案。

⒉反馈问题:扶贫帮困工作走过场。扶贫工作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2016412日,传达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记录敷衍、内容缺失。2016年至2020年扶贫帮困工作没有工作方案、总结,各帮扶责任人没有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未能提供党组书记“三签字三走访”台账。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对2020年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反馈问题: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在供销社行业系统内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2018年至2019年没有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2020年度扫黑除恶进行了全面总结,20211--3月在供销社系统内开展了扫黑除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

⒋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下属企业振洪供销有限公司以自己是企业为由,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3年起至2020年大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审批单、公务接待无清单、菜单。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中,未在系统内对违规发放家属慰问金,违规报销娱乐、烟酒等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整改。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关于明确区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区财行〔2018〕5号)《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制订了《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违规发放的家属慰问金、开门红包,违规报销的烟酒发票、汽油费等问题,已立行立改到位,共清退违规资金63424.69元。

5.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发票报销附件不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订了《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党组书记对机关及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振洪公司制订了系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杜绝了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

6.反馈问题:管理松散,问题多发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对下属企业机构监督管理松懈,存在社企不分,到下属企业违规收取资产占用费、违规领取福利待遇、违规挤占企业费用,使下属企业沦为区供销联合社的“钱袋子”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收取社属企业资产占用费问题,社党组积极向省、市社汇报,坚决按中央、省、市、区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供销财字2020〕38号)文件执行,对依法依规收取社属企业资产收益金,须附文件依据,社有资产收益金支出须规范化。二是振洪供销有限公司为供销社工作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费、防寒费、物价补贴等津补贴已立行立改到位。三是通过谈话提醒,禁止社机关工作人员到社属公司报销费用,否则按党纪党规严肃处理。20151224日,振洪公司为社机关购置的电脑已返还公司,由公司作资产登记。

⒎反馈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工作不严不实。二是资料缺失严重,内部管理不规范。三是工作部署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制订了《社公文审核制度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公文上报程序和档案规范管理。三是会议记录、台账等实行专人记录、专本管理,并及时归档。

8.反馈问题:党内监督乏力。是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单位纪检员不能正确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旗帜鲜明地及时提醒,对社属企业缺少监督。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制订了《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机关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加大对社属企业的监管力度,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管理社属企业。

9.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原党组书记在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161229日讨论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会议上,直接宣布新的人事岗位调配。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订了《社党组“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10.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原供销合作联合社负责人2015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搞一言堂,研究事项率先发表意见建议,党内民主走形式。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订了《社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社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1.反馈问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书记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分管项目和代管财务,在发票上签字报销费用,单笔开支超过5000元的大额开支未见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

整改情况:制订了《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12.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组班子没有发挥表率作用,没有承担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没有把党员日常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及支出不规范等。

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对网上抄袭行为区纪工委已作出了严肃处理。

2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振洪供销第一支部在支部换届中造成程序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制订了《中共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总支“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对社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资料定期检查,督促规范管理。

4)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上党课活动,振洪公司一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章党规。对振洪供销第一支部在发展党员程序中,造成程序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5)一是清理出振洪供销第一支部2020年党费收缴银行进账单;二是振洪供销有限公司党组织活动白条列支党日活动费用,巡组已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工委拟立案查处;三是振洪供销第一支部相关人员清退2019年党日活动超标准报销开餐费468元。

三、继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在区工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我社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距离区工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阶段,我社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工委巡察工作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后续整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强化思想教育,强化执纪问责,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深入推动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各纵深延伸。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全面总结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防止整改的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建章立制,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成果运用,助推全面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供销社发展上来,全面完成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27633。

洪江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