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洪江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的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尹霞(女)、田进财、刘爽、李慧(女)、胡建新、黄伟杰(女)、谭茹匀(女)为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洪江区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