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洪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111家,公开111家,其中有“三公”经费预算单位104家,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按照实现“三公”零增长原则,在区纪委下达“三公”经费控制额度范围内进行部门预算安排。
洪江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99.94万元,比去年减少481.59万元,减少14.68%。其中:公务接待费合计2090.28万元,比去年减少409.09万元,减少16.68%;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合计709.66万元,比去年减少62.5万元,减少8.09%;公务用车购置合计0万元,比去年减少10万元,减少100%;因公出国(境)费合计0万元,维持去年同期水平不变。
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0.54万元,比去年减少354.4万元,减少11.41%。其中:公共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合计2053.76万元,比去年减少306.35万元,减少12.98%;公共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合计696.78万元,比去年减少48.05万元,减少6.45%;公共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合计0万元,维持去年同期水平不变;公共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持去年同期水平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