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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洪江区旅游局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15:41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区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全区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3.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指导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一、7.承办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区旅游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下设二级机构:旅游质量监督所、洪江古商城旅游开发中心。全局编制人数为15名,其中行政编5名、全额事业编10名。全局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区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旅游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204.33万元,比2018年减少29.52万元,减少2.62%,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计255.3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8.61万元,增长17.81%,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5万元,占82.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08万元,占17.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33万元,比2018年减少29.52万元,减少2.6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5.37万元, 与2018年相比,增加38.61万元,增长17.81%,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及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7万元,增长10.52%,主要是因为实行零基预算及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万元,占3.21%;科学技术支出0.37万元,占0.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80万元,占92.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0.69万元,占0.32%;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2.18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年初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1.9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全部处置或移交公车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86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2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0元,收入0元,支出0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55.3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0个,共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9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财政相关工作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0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怀化市洪江区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洪江区旅游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股(室)下设二级机构:旅游质量监督所、洪江古商城旅游开发中心。全局编制人数为15名,其中行政编5名、全额事业编10名。全局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全区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3.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负责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指导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6.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7.承办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的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55.37万元,基本支出总计255.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万元、办公费2.79万元、水电费0万元、差旅费0.36万元、接待费0.01万元等。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了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实相符。对新购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单位申请-财政批准-政府采购-产权登记的程序,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二) 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三)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财政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怀化市洪江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