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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洪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20:47 【字体:

2021年洪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将洪江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功能。主动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

(二)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三)不断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三是对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局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成效和典型事例的报送;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三)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浏览页面更加便捷,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严格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